所以他们也秉承了贼寇的本能。
一哄而散!
当了大汉将士,在军法的严苛和军魂的荣誉下,面对白刃加身也死不旋踵。
背上了贼寇之名,是无论面对任何情况,都会首先考虑让自己活下来。就算是为此,要付出其他人的性命。
毕竟当贼寇,是为了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大秤分金。
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而别人死了,自己还能多分一些。
当然了,足足四千余人的队伍,还是有精锐的。
守护在宋扬身边的三百骑,就以极快的速度行动起来。不过他们是将宋扬围了起来,而不是勇猛的迎汉军而去。
他们是私兵,保护家主才是永恒不变的职责。
宋健身边的五百骑,也是能快速反应的精锐。但是他们被仓皇乱窜的贼寇给堵了,根本没法让战马跑起来。
没有速度的骑兵,还不如一名步卒更具备杀伤力。
宋健看着乱糟糟的队伍,心中凄凉一叹,下令自己的部曲下战马结阵。
而有速度的骑兵,则是无可匹敌的钢铁洪流。
张都尉引领的大汉骑兵,已经奔到贼寇军二十步的距离了。
前排的骑兵都放平了卜戟和长铍。
卜戟,类似于戈的兵器,只不过前头冒出了两面开刃的剑尖。
长铍,也做长鉟。剑属,长形两面有刃,古兵器之一。
《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以卒从起砀,以连敖入汉,以长鉟都尉击项籍,侯。”
颜师古注曰:“长鉟,长刃兵也,为刀而剑形。”
这两种兵器都有一个特点,捅入敌人身体后,横叉会阻碍长柄不会继续突入。骑兵们只需要双手用力一挑,就能将挂在兵器的尸体甩开。
运气好点的话,横叉甚至会在力反作用的惯性下,直接将尸体给撞飞出去。
虽然说,如今大汉骑兵的长兵器,普遍装备着长矛与长枪。但是在西凉,因为长期与羌胡作战的关系,还依然保留着西汉时期的兵器。
当然了,如果是锋刃将近三尺的马槊,杀伤更大,直接可以将两三具尸体串起来。
但那玩意太贵了,贵得连张都尉这样的军官都用不起。
不过对付贼寇,以卜戟和长铍也够用了。
只见他们双手持柄,在冲入贼寇军阵捅入人体后,便双手用力两侧挑开。顺便的,以身体重力让战马配合无间,往两侧分开。
让出了中间的道路。
对!
手持长兵器的前排的骑兵,就是为了打开敌方阵列缺口的。
因为跟随他们身后的骑兵手中,都是高高扬起的,闪着阳光冷芒的缳首刀!
作为取代长剑成为战场主角的兵器,厚脊、单面开刃利于砍杀的特点,让任何人都不愿意近距离面对。
“杀!”
蹄声急促,刀光匹练!
头颅飞纷,残肢飞舞,鲜血飞扬!
火红色的大汉旌旗,依然驰骋向前,锐不可当。
火红洪流的大汉将士,依然如离弦的箭矢,挡者披靡。
在战马嘶鸣和贼寇哀嚎中,迸发了一句让天地色变的怒号:“大汉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