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战场上一切从简,明白了吗?”
战士们压低了声音回答道:“明白。”
“赫伯特,安排精灵弓箭手探路。队伍跟进,保持队形,不得齐步走,不得交头接耳,注意听候命令。出发吧!”
妮蒂亚看着队伍前头的冯宇,问马杰里道:“这个就是达伦.风雨?”
马杰里点了点头,说道:“没错,他就是达伦大人。”
“为什么精灵士兵和矮人战士都听他的?”
“因为这支背负精灵步枪的队伍,是受雇于达伦大人,用来保卫盐田的队伍,咱们营地的巡逻队,是那些被赫伯特安排去探路的精灵弓箭手。”
“为什么安东尼大贤者要安排这个人类来指挥营救?”
“额……这个……您还是等回去后亲自去问老师吧。”
妮蒂亚觉得,香蒲城营地好像有很多值得去探究的秘密,尤其是这个达伦。
独眼巨魔部落的首领是一个身高达到三米五的大块头,它此刻的带着族中所有能参战的战士,迈着荒原霸主的弹簧步,走在队伍的最前头。
独眼巨魔首领手里拎着一根足以给半身人当房梁的圆木棍子,攥着较细的那头,另一头拖在身后的地上,拉出一条不浅的沟壑。
它的心情非常愉悦,部落三个出去猎食的独眼巨魔追着一群荒原野兽跑到了冷水江边,以至于他们的部落迎来了这次巨大的收获。
半身人和精灵的迁徙队伍中的武器,对于皮糙肉厚的独眼巨魔来讲,连挠痒痒都算不上,而且拖家带口的还跑不快,就理所当然的成了独眼巨魔们最好的猎物。
他们只是几十个战士,就围住了二百多的半身人和精灵,这些细皮嫩肉的生物,简直就是最温顺的羔羊。
他已经让部落里跑的最快的独眼巨魔回去喊人了,只要部落倾巢而出,让老幼的独眼巨魔押送这批猎物回部落,他就能带着其余的独眼巨魔,再回头去捞一把,把这小半年的口粮问题解决了,从此安心创造新的独眼巨魔。
而现在,他们已经完成了交接,独眼巨魔首领正带着部落中将近一百五十个身强力壮的独眼巨魔折返,准备发一笔大财。
独眼巨魔的首领已经计划好了,那些反抗不太激烈的矮小人类生物先不吃,让他们给营地充当奴隶,挑两个力气大的,用他们一碰就断的细胳膊,为自己清理皮肤的褶皱里的泥垢。
独眼巨魔娘们的指甲太锋利了,力气也大的过分,每次帮自己清理的时候,总是挠的自己褶皱里的嫩肉生疼。
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独眼巨魔大部落的首领,他绝对无法忍受自己健壮的身躯太过肮脏,自己那绛紫色的皮肤,才是最完美的炫耀,是让那些独眼巨魔娘们流口水的根源。
为此,他还特意交代部落里的独眼巨魔,自己没回去之前,谁也不许动这批猎物,自己必须第一个享用这顿大餐。
因为他从这批猎物那里学到了一个全新的烹饪方式,必须要在所有的独眼巨魔面前显示一下,让他们更加崇拜自己这个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