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合作,都是找强者合作,没听说过因为不够强,所以成为合作对象的。
可实际上,就是这么一回事。
同样的事情,如果在这里的不是谷歌两位创始人,而是微软的,或者雅虎的,那态度肯定不一样。
因为地位上就不对等,先天就存在高位看地位的俯视。
即便是合作了,问题也会很大,因为人家强,人家不会听你的。
两个老外显然也不傻。
简单交流后,拉里佩奇点头道:“虽然话有点难听,但是,你说的是对的,合作,平等很重要。
我们也感谢你在这样的合作中,首先想到了我们,尽管咱们之前有着那么多的不愉快。”
不愉快确实挺多的。
太远的就不说了,就说最近,把youtube卖给雅虎,就让人十分恼火。
为什么是雅虎?
同样是钱,难道雅虎的就香,老子的是臭狗屎?
还是说,你觉得老子区区十多个亿掏不出来?
可这并不影响双方之间的合作。
因为有共同的利益。
说完,拉里佩奇又道:“关于具体的合作方式,我想请问,你有什么想法?”
陈远耸耸肩:“没什么想法,看你们,你们要觉得自己就能行,不需要我们,那我们可以退出,前提是,保证我们拥有操作系统的使用权。”
要的就是使用权。
只要能确保使用权,是不是继续持有安卓公司的股份,并不重要。
甚至于,保证使用权的情况下,股份退出还是一件好事,因为安卓手机系统,本身是不产生利益的,将来,必然走向免费。
可话又说回来,退出好像不大可能。
因为谷歌怕!
你丫坑我那么惨,说好了合作,你又跑了,剩下我自己,我特么还敢干呀?
我特么怎么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坑?
事实也的确就是这样。
谷歌怕!
怕,就不敢让他退出,也不敢撇开了自己单干。
这个时候的情况是,甭管前面到底是什么,机遇还是坑,要上一起上,你要不干我特么也不干。
于是结论是,谷歌想办法收购安卓公司剩余的股份,然后根据收购结果,他这边补足差额,持股比例增加到百分之五十。
没错,就是增加。
收购后的公司,双方共同持股,各占股百分之五十,研发资金一起投,成果共同享有。
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那就是,保险。
诚然,因为要增持,要共同开发,所以不可避免要多投入一些钱。
但是,成果是两家共有的。
这意味着,可能都不太需要另起炉灶搞自己的一套了,因为成果是共有的,谷歌没权利禁止使用。
至于联盟,那是后面的事。
联盟的本质是,首先,你得有一个框架,然后才能联合一票人,往里面填充,优化,改进。
换句话说,你得先把系统拿出来,你不能指望还什么都没有,就让一大帮厂家来围着你,从零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