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声,苏成猛然惊醒。
他从兜里掏出一枚铜板,扔到城门前桌子上的箩筐里,大步走进林甸城。
虽说苏成实力不俗,但几天几夜不睡觉,又横穿鸡泗岭,一路上不断遭到野兽和鬼屋袭击,再加上马不停蹄赶路五百里。
就算他是铁打的,现在同样心力交瘁,迫切想要找个地方,好好睡上一觉。
同时,苏成打定主意,以后出门必备一张地图。
“大叔,请问林甸城最好的客栈在哪?”
只要有钱,苏成向来不会亏待自己。
不过,别人可不这么想。
被拦住的中年人,打量着好似叫花子一般,灰头土脸的苏成,不由摇摇头道:
“少年,不要好高骛远,城北有一座善堂,你可以到那边休息。”
苏成苦笑一声,再次升起对城七的怨念。
“大叔,我可不是乞丐,只不过路上丢了马,一路步行才弄出这样.......”
闻言,中年大叔重新审视苏成。
这次,他终于瞧清楚,满是尘土的衣服下,有着像雪一样白的肌肤。
“原来如此,正好我要到《松涛楼》赴约,客栈就在酒楼附近,不嫌弃的话,我可以带你去。”
苏成大喜,抱拳道谢。
“多谢!”
林甸城不亏是边陲大城,面积比太鄣县和明和县加起来还大。
当然,这在苏成眼里不算什么。
蓝星上随便一个小县城的规模,都是林甸城的数倍。
半个小时后。
在中年大叔拖拖拉拉下,两人来到《松涛楼》前。
“你看那边......”
中年大叔,指了指一家名叫《颐合小筑》的客栈。
“哪里就是我们林甸城最好的客栈。”
苏成点点头,说了一声‘谢谢’,扭头快步来到《颐合小筑》。
还没进门,一名客栈伙计,就跑过来准备轰人。
可惜,不等伙计开口,苏成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
伙计顿时急刹车,脸上露出献媚的笑容,弯腰恭敬的说道:
“欢迎光临,客官吃饭,还是住店?”
苏成将手里的银子扔给伙计,随口说道:“住店,顺便吃饭。”
伙计捧着银子,用牙咬了一下确定真假后,眉开眼笑的带着他来到柜台前。
“掌柜的,这位客人要住店和吃饭,这是订金!”
说着,伙计将银子交给客栈的掌柜。
不过,苏成看到掌柜,显得有些诧异。
因为,这家客栈的掌柜不是男人。
而是一位三十岁左右,风韵犹存,好似熟透苹果,散发着成熟魅力的美妇。
瞧着那些快流口水的客人们。
苏成终于知道,为什么《颐合小筑》能成为林甸城最好的客栈。
“这位客人,看您风尘仆仆的样子,肯定要沐浴更衣,要不要帮您准备一身衣服。”
苏成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
“掌柜的,这些钱够吗?”
美妇接过银票一看,顿时眼睛一亮,娇滴滴的笑着道:
“够了,够了!小林子,快带公子到天字号厢房,然后吩咐后院烧水。”
瞧见苏成出手大方,客栈伙计赶忙讨好。
“公子,请跟小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