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计,以后我再也不会吃苹果,随便什么苹果都不吃。”
“就不能削梨子吗?削橘子也可以啊!为什么一定是苹果呢?难道,苹果真的具有改变世界的力量吗?我在先祖资料里,看到过这种说法,改变世界的三个苹果。虽然完全不知道在讲什么,但苹果我是知道的。
也不知道先祖的生活究竟是怎样的,没有怪物的时代,是不是根本就没有忧愁呢?没有天赋和技能,是不是大家都很和平呢?如果,我生活在先祖时代,现在不是辛苦训练,而是在好好享受生活吧。
没有怪物,没有仇恨,只有蓝天白云,听着小溪的流动,感受着草地的松软……哦!说不定,我会谈恋爱。都说,觉醒技能之后的女孩子,都会想要谈恋爱,但我怎么没有。
难道,我已经被夺天祭训练成妖怪?一个不知道恋爱的女孩子?不!我才不要!明天我就要去找一套粉色的衣服,证明自己还是娇羞的女孩子……额,怎么感觉自己都有点写不下去了呐。”
“我的任务来了,城主的养女。长期任务,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不过,对着一个陌生男子开口叫爸爸,似乎有点困难。也无所谓,假的嘛。只是没想到,城主本身竟然是夺天祭,也不知道,长老烷里有没有夺天祭呢?
如果我是三位大爷,直接禁止祭司进入长老烷,这样的话,就断绝了夺天祭进入长老烷的最后通道。没有天赋入体,夺天祭可以说自己是普通祭司,这没问题。但天赋入体之后,血咒是无论如何都无法隐藏的。
如果有一天,夺天祭研发出一种透明的血咒。那样的话,夺天祭就不需要躲藏,也不需要小心。因为就算夏天,也不用担心自己的血咒暴露出来……自己还有心情想这些,明天就是全新的生活地点和方式。
城主的养女,嘿嘿,我要穿粉色衣服。”
“我去你!我一个女孩子,穿粉色衣服怎么了?非要说粉色衣服太显眼,显眼个屁啊!女孩子穿粉色衣服,还有什么比这更正常的事情吗?都是脑子有屎,自以为是的家伙。还要纠正我的言语,不准说脏话。
我去你!我说了,你怎么滴!不过,在我的坚持下,保留了粉色的鞋子。算了吧,争不过对方,夺天祭才不会争辩什么呐。粉色的鞋子也不错,至少,我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变态妖怪女孩。
我,灵淅,也是正常可爱的女孩子哟……删掉,算了,画个框吧。以后再看到这里的时候,就算恶心一下将来的我。嗯画个框,还要着重加粗一下。好了,从今天开始,粉色鞋子就是我的最爱。”
“好快,三年过去了。这三年,他不让我写日记。说什么夺天祭写日记,容易被发现,相当于把证据活生生的摆在面前,连抵赖都做不到。今天,他把日记本还给我,说我已经十五岁了,已经真正长大了。
是啊,这三年,我接了不少的任务。有凭借身份做事的,也有直接杀人的。当然,更多的,只是凭借身份来协助。但有时候,就算协助也不得不出手。别人的盾兵防御超强,我的盾兵却最擅长砍人。
讽刺啊……不过,我似乎确实不应该写日记。我的身份,夺天祭和城主养女,似乎这两个身份都特别容易引来别人的窥视。也算是谢谢他,如果这三年我写日记的话,说不定会被谁翻到。
就算是城主府,就算是城主养女,只要有人知道我在写日记,只要有人想要来翻找我的东西,总会找到的。城主府那么多人,我又在刑堂工作,啧啧,算是谢谢他,明天跟他一起吃早餐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