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夫所说的不听话的女儿,自然就是布尔玛了。
虽说布尔玛这个小姑娘十分调皮而且还喜欢逃学逃课,但是她却完美继承了自己老爹的最强大脑,科学天赋甚至还要超越自己的老爸。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如今的布尔玛,还是一个十四岁左右的小萝莉。
“对了,我的家很大,有很多房间,在实验室协助我这段期间内,你就住在这里吧。”
“好的,博士。”
机器人管家带领何洋来到了自己的房间,这房间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只是一间简洁干净的房间。
至此,他也算是顺利地住进了布尔玛的家里。
……
布里夫博士虽然平时很喜欢在庭院搞那些花花草草和小动物,不过他大多数时间还是待在实验室里的。
同样,只要是布里夫在实验室搞研究,何洋也一定在。
由于是刚开始协助布里夫搞研究,所以何洋也就只能听指挥,帮忙做一些记录之类的。
他感觉每天大脑飞速运转着去理解那些东西,但是依然很难将那些过于复杂的东西彻底消化吸收。
仅仅四五天,何洋就感觉自己的体能透支了,这种透支还是脑力为主。
“我果然没有搞科研的天赋,这样下去可不行啊,如果因为能力不足坚持不下去,被解雇就算任务失败了。”何洋心中有些惆怅。
这个任务,果然难度极高。
想要从布里夫身上偷师技能,最起码也要坚持一个月才行,现在距离一个月的时间还早呢。
就在何洋感觉自己的大脑因为这几天疯狂运转而感觉到了极限的时候,他总算是迎来了自己成为实验室助理后的第一个休息日。
这下,他能好好地缓一口气了。
他可以利用这个休息日在西都市好好逛一逛。
“本来还想着来到这个世界后利用空闲的时间去修炼一下自己的身体,说不定还能学习一些格斗技巧,结果光是在实验室里就已经将我所有的精力全部透支了。我只是在实验室里做那么简单的事情,就已经感觉脑子不够用了,而布里夫博士在实验室进行那么多的思考实验,仿佛喝水一样简单。这就是基因和天赋的差距啊。”何洋感慨道。
以一个普通人的脑袋跟随在布里夫身旁做助手,确实能够吸收的知识太少了,即使他每天都在头脑风暴,也远远不够。
“何洋哥哥,何洋哥哥!”
何洋刚打算离开家趁着休假西都市找些地方放松一下,就被身后的萝莉音叫住了。
自然是万能胶囊公司的大小姐布尔玛。
他在这里已经住了六天了,自然已经认识了布尔玛之家的所有人。
其实除了布里夫博士以外,就只有布里夫太太和布尔玛了,据说布尔玛还有一个姐姐,不过何洋是从来没见过。
“哟,布尔玛,今天休息不用去学校?”何洋看到布尔玛,打趣道。
“何洋哥哥,你要出去吗?带我一起吧!嘻嘻。”布尔玛笑嘻嘻道。
“哎,你这丫头,怎么总是想到外面跑。身为富家千金,小心被劫匪盯上。”何洋提醒道。
接着布尔玛将嘴巴贴近何洋的耳朵,悄声答道:“我考虑到了,所以我才找何洋哥哥一起啊。何洋哥哥陪我一起去武器店,买武器吧?毕竟遇到坏人的时候可以防身!”
“啊?你才十四啊,买武器?枪支是不会卖给你这种未成年的。太危险了。”何洋摇头。
“但是哥哥你是成年人啊,你买下来,送给我。我一定会好好保存的,求你了,何洋哥哥,我这里有钱,也可以给你买最好的枪哦。”布尔玛冲何洋半撒娇道。
“哎,小小年纪就玩枪,将来不得了啊。”何洋还是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这个年纪的布尔玛简直就是小太妹,她的父母也基本不会对她进行过多的管教,基本上是放养的。
虽说是富家千金,但跟野生的没啥区别。
所以她后来才会趁着暑假独自一人去全世界寻找龙珠,然后遇到了悟空,开启了龙珠的故事。
那个时候的布尔玛就是持枪的,也不过十六岁而已。
既然她注定要有枪,那提前两年有也没什么。
虽说她现在才十四岁,但其实已经人小鬼大,懂得很多事情了,也不会拿枪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见何洋答应帮自己买枪,布尔玛十分激动,立刻挽住何洋的手臂,匆匆出门。
她的胶囊包里有着十几种交通工具,倒是何洋自己没有任何交通工具。
最终布尔玛选择了一辆粉色的悬浮踏板车还是交给何洋来骑,布尔玛则是乖巧地坐在何洋的身后的后座上。
何洋无奈,也没说什么。
本来他还想骑一下布尔玛在龙珠故事刚开始时期的那辆帅气的越野摩托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