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费筝羡慕的目光中,她抱着另一条被子、枕头、床单去了隔壁屋,帮着哥哥铺好床铺后,兄妹一起到灶房做饭。
虽然不能用省事的电饭锅,可柴火灶蒸出来的米饭更加香甜有口感。念着哥哥吃得多,她直接蒸了一小瓷盆。她将土豆炖得很烂,汤汁浓稠裹着肉香,浇到米饭上极为下饭。
加上一碗温烫的红糖水,兄妹俩果断吃撑了。
“妹儿,你厨艺真是绝了,比咱在车站买的肉包子还要好吃,这才是人该过的日子嘛,”安知秋感叹地摸着肚子,“明个儿我得加把劲,多猎些野物,咱也争取过个油水年!”
“哥,明天你可别傻傻地往前冲,”安知夏眉头蹙着担忧地嘱咐道:“山上冬季的野物很凶猛的,你没什么经验,先跟在别人后面看看,做些跑腿的活。等你身体素质提高上来,明年再放开手脚也不迟。
再说明天有集市,我看看能不能买到肉。”
“当然,你哥又不傻,放心吧,我惜命着呢,”他自觉地洗锅刷碗,用的是瓶装无味不起泡的洗洁精。
等收拾好,另一个锅里的热水也烧开了,安知夏拿着几个白纱布过了热水,贴到脸、手和耳朵生疮处,也给哥哥贴上。温热的布贴在脸上,让冻疮有些疼还有些痒。
热敷了十来分钟,她用干净的毛巾擦拭干净,仔细地涂上厚厚一层防冻膏。
“我一个大男人没那么多讲究,”安知秋嘟囔句,可还是心里甜丝丝地乖乖由着妹子折腾。
“我以后会变得美美地,总不能有个不修边幅赖巴巴的哥哥吧?”
“就知道你这小没良心的嫌弃哥,”离开了那个压抑的家,他整个人犹如脱胎换骨,看着妹子一天天活泛起来,打心底高兴。
送走突然感性起来的哥哥,安知夏开始给自己和哥哥做棉衣。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她就没再穿过笨拙臃肿手工制作的棉衣棉裤,如今却要亲自动手。
原主的母亲曾是富人家的丫头,会很多东西,最拿手的就是女红,做得刺绣栩栩如生。可惜时代变了,她只能藏拙成为服装厂一名普通女工,因为心有不甘便偷偷将一身所学交给了女儿。
安知夏是明星,既然能混出名堂来,自然所学博杂,两者合一,外加超市外挂和未来五十年的预知,只差改丨革的春风,她就能一飞冲天,继续过逍遥日子了!
回归到现实,安知夏认命地拿出蓝白细格纹、质地柔软的棉布做里子,深蓝棉布做罩,都不需要测量和划线,按照哥哥的尺寸拿着剪刀咔嚓咔嚓地剪起来。她暴力地拆了四个长款样式老气的羽绒服,按照做被子的方法把白鸭绒填充入棉花中。
看着她埋头奋战棉衣,不过个把小时的工夫已经做出两件来,费筝讶异地张张嘴忍不住开口:“你可真能干。”
“我娘以前是服装厂女工,我跟着学了两手,”安知夏笑着揉揉酸疼的脖子,满意地掂着没多少重量却相当抗寒的棉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