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密的灌木丛中,一只带着“皇冠”帅气的金雕站在地上,他前面躺着一只血肉模糊苍鹰的尸体。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正神色愉悦的从它身上撕扯下鲜嫩的肉条吞进嘴中。
真香,比之前吃过的小羊羔、熊肉等等都更加美味,更令雕心情欢畅。
在口感上,确实比小羊羔好吃,但好吃的也有限。
主要还是心情靓,对胃口有加成。
另外,这也是由胡杨自己亲手猎杀的,就更加难得了。
不管是屌丝,还是富二代,对于真正凭借自己双手获得的东西,都会特别珍惜。
冒着生命危险,死了那么多脑细胞......
即便最后苍鹰死于腿没有胡杨的长上。
但若他攻击速度不行,腿长有个毛线用啊,肯定被苍鹰先一步撕开胸膛的。
靠的是他往日辛苦努力锻炼的。
刚刚吃下第一口,他就停下了。
这是自己飞翔后杀死的第一只猎物,不能这么随便,必须吃的有纪念意义。
正所谓:生活需要一点仪式感。
胡杨抖了抖身上的羽毛,在苍鹰尸体找到了个更适合下嘴的位置。
仔细的将它身上的羽毛拔光,像前世吃西餐那样,慢里斯条的。
可惜这种矫揉造作的姿态并不适合胡杨。
很快就放弃了,变成了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模式.......
我果然是个“粗”雕。
越吃越爽。
不知不觉中,半只苍鹰被他吞入腹中,剩下的准备带回巢穴与妹妹飞享。
他这人不太喜欢吃独食,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分享他的成果。
胡杨伸出右爪抓住苍鹰尸体的脖子处,随后腾空而起,掀起强大的气流,吹得周围的灌木向四周微微倾斜。
不到一分钟,他就带着吃剩的苍鹰落到巢穴中了。
“咕咕......”
【妹子,看看哥给你带回什么了?这可是你哥我亲自杀死的】
仿佛在说,快点夸我呀。
“叽叽......”
【哥,你之前杀苍鹰的样子太帅了,你又救了我一次,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小迷妹,在后面给你喊666】
小英兴奋的叫了两声,迫不及待的从胡杨爪下叼起那半只苍鹰。
但她并没有马上吃它,而是叼着它放到巢穴里面放起来,旁边还有一只半兔子,想必是之前金雕亲鸟带回来的吧。
这是………
胡杨瞪大眼睛看着小英神奇的操作,这是在储备粮食吗?
金雕有储量的习惯吗?似乎没有吧,不然冬天没食物时怎么会吃腐肉呢?
难道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整天跟自己这种绝顶聪明雕在一起,也变得聪明了?
否则怎么解释她这种行为举止?
胡杨也没阻止她的行为,随她便。
若是还不能飞时,肯定不允许她这种做法的,简直就是糟蹋食物。
至于现在,无所谓啦,女孩子就要富养,不然以后被某个傻雕轻易骗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