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告一段落了,这几天的都整理好了,刚刚把可以上课用的都做进ppt了。我把整个模板都搭建好了,之后再有图片上传就快多了。”这个工作其实不难,就是繁琐,所以格格忙乎了好一会儿。这些步骤都是林一之前教她的,按说林一效率更高,但一直麻烦他格格总有些过意不去,他有自己的工作,已经很忙了。
“对了,今天下午约好了大家去超市买点吃的,明天去陆翊宸家烧烤。”格格这才想起这件事,赶紧通知林一。
林一对于去陆翊宸家做客并不是很感兴趣,不过他看得出格格喜欢飞儿,而且之前也已经答应了,所以他也就自然很配合了。
“比起下午逛超市,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想一想中午怎么吃?”林一觉得这会儿有些饿了,所以还是要先解决眼前的温饱问题。两人都工作了一上午,家里这会儿自然是没什么吃的。
林一不说倒还没觉得,他这么一说格格也觉得有些饿了。
“要不,我们就出去散散步,走到什么店就吃什么,好吗?”格格看着屋外明媚的阳光,实在很想出去走走。这么好的天气,待在家里也太浪费了。
于是两人就手挽着手漫无目的地出去遛弯了。
美国人真的是很喜欢跑步,每天不管什么时间段,在任何地方都会看到很多跑步的人,男女老少,什么样的人都有。
格格跟一个又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愉快地打着招呼,转过身开心地对林一说道:“你知道吗?我特别喜欢这里陌生人也会互相微笑打招呼。就算不认识,都会觉得心情变得好好呀~”
的确,相比于东方人的内敛缄默和距离感,美国这里人与人确实会距离拉近很多,不止格格喜欢,林一也很喜欢。
林一突然想到,高中的时候班里安排值日,因为都姓林,所以他跟格格就被安排在了一组。那会儿刚开学没多久,虽然林一已经默默在关注格格,但也只是背地里在留心着她的一举一动。
班里同学大家也都刚认识,依然有着明显的疏离感,谁说话都是带着礼貌而有距离的微笑,但第一天一起值日的时候,格格就带着一个既有感染力的笑容,对组里所有人表示了友好。林一承认,也许是因为早就被她吸引,那个笑容他至今想起都觉得暖心。
现在想来,格格的笑容就像她所喜欢的陌生人之间的友善一样,毫无戒备。林一非常能理解格格会喜欢这种感觉,毕竟他当初也是被这样的笑容所打动。看着格格心情特别愉悦,林一也觉得脚步变得轻松起来。
两个人就这么走着走着,不远处看到了一家美式快餐店,说好的走到哪儿就吃到哪儿,格格便拉着林一走了进去。
坐定了以后服务员热情地推荐了店里的招牌汉堡,格格和林一按照推荐各自点了一份套餐,便等着上餐。
突然声后传来一个惊喜的声音:“liam, when did you ce back?(林一,你什么时候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