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作为主力队员代表劳尔梅里恩斗王牌队出战宾夕法尼亚州4a高中锦标赛。
韦夏代表王牌队打的第一场球是替补登场,格雷格·唐纳将他放到二号位。
171公分的二号位放职业赛场就像等着你去犯规的奥尼尔,不强吃他都对不起他敢以171公分打二号位。
高中比赛则是全然不同的概念。
韦夏虽然只有171公分,但他并不惧怕对抗。一年的时间,他借由“旧时光”的改造,练就了一身铁骨,阵地战中疯狂内切,轮转反击的过程中可以像离弦之箭一样奔向前场,又能自己带球推反击。
美国的高中比赛最鲜明的特点是快。
一节比赛只有8分钟,落下来打阵地战的时间很少,而且球风随意,拿球就攻的不在少数。
这会造成大量的防守篮板让活力充沛的小孩冲起来。
“菲利克斯要是可以继续长高,倒是可以向二号位和三号位转型。”库布·基弗看完韦夏的第一场高中比赛后评价道,“他有利用跑位切开防守的本能。”
而在唐纳教练的眼里,韦夏最大的优点不是他的持球推进,不是他的切入,而是他的防守。
只有171公分的身高却能单对单防住对方的三个位置的外线,这可不简单。
高中首秀,韦夏拿下14分4篮板2助攻。
接下来的十场比赛里,他成为了王牌队的第六人。
其中,万众瞩目的下梅里翁学区内战,劳尔梅里恩对哈里顿的比赛,韦夏在比赛开始两分钟后登场,此后打满剩余的30分钟,在父母的见证下,他封杀了哈里顿高中的核心,终场前8秒破坏对方传球,一条龙冲向前场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绝杀。
他刚要转身摆个poss,现场的校友们便已经将他淹没,他不知道被多少人吃了豆腐,大概有十个女生给了他一吻,当然他并不介意。
那个绝杀登上了《费城每日见闻》。
第一次,有人称韦夏为“wish”。
标题则是令人瞩目的“下一个科比?王牌队新星wish绝杀哈里顿!”。
从那一球开始,韦夏在别人的眼里不再是“菲利克斯”,而是“wish”。
一开始他不喜欢这个外号,因为是误读。
不职业的记者将“weixia”读成了“wish”,错中带错的一次工作失误,却成就了伴随韦夏一辈子的外号。
只是一开始他真的不喜欢除了家人和朋友之外所有人都叫他“w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