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来海沃德,拿了个球交到他手上:“阿神,投个打筐球,别投进,投完之后立刻下快攻。”
“现在?”
“是。”
“像比赛一样下快攻?”
“对。”
该问的问清楚,不该问的不问,海沃德出手,打铁。
韦夏当着考辛斯的面跳起来抓住篮板,但双手一直把球举在头顶,转身从头上将球用力地扔出。
已经跑过半场的海沃德接住了传球,他没有继续前进,而是在韦夏的指示下回来。
“这么配合,难道不比你自己持球反击效率更快,更省力?”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阿神没有你的体型优势,但反击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什么!?”
韦夏明明是问问题,可怕的气场令考辛斯变成哑巴,一句话说不出来,只敢小声问:“是什么?”
“三点,反击是为了趁对手防守阵型不稳,快速得分;反击是为了提升比赛节奏,所以,重要的是快,而不是稳;反击还是为了制造多打少的机会。如果你每次抓住防守篮板都不管别人自己运球,你能有多快?你肯定不如后卫快,也无法提升比赛节奏,最重要的是,等你运球到前场,对手的防守阵型都已经布置的差不多了,所以你只能利用你的身形强攻!”韦夏的语气是很重的,“虽然你可以用体型保持高效的反击,但无形中拖慢了节奏,让其他人跟着你做无谓的折返跑,球始终在你手上,我们打不出战术,那么节奏迟早会被对手掌握。”
“如果...”
海沃德看见韦夏的手势,再出手。
打铁,韦夏抓住防守篮板,又一个经典的双手头上长传。
“如果你能这么做,我敢肯定,我们会是全联盟反击效率最高的球队。”韦夏释放出对考辛斯寄以厚望的眼神,“你能做到吗?”
考辛斯不是笨人,韦夏示范了几遍,他看清楚了:“这是训练双手长传的办法吗?”
“是的。”
“看起来真不错,是谁想出来的?”
“韦斯·昂塞尔德。”
“谁?”
考辛斯不认识昂塞尔德,情有可原,如果没有旧时光的经历,韦夏也不认识。
韦夏在竞技场和昂塞尔德比赛的时候,亲眼看着他这么训练自己的传球精准度。他可能是历史上最善于用双手长传的人。
拉里·伯德那种单手长传看着写意潇洒,但能把握好尺度的人不多。
相较之下,从头上进行双手长传更稳定,球速更快。
而昂塞尔德就是此道的祖师爷,在那个策应大师辈出的时代,他抓住后场篮板后甩出著名的“子弹一传”,是许多球队的梦魇。
本来好好的抢着前场篮板,突然昂塞尔德纵身抓下篮板球一甩,“珍珠”门罗已经到前场去了。运气好点能缠住门罗,但最后基本会被他的急停后转身上篮结果。
考辛斯并不是不可教导的顽劣之人。
韦夏找他好好谈了一番,然后,从那天起,每次训练结束,考辛斯都会叫海沃德和菜鸟罗伯森一起练长传。
训练环节基本是,海沃德投篮,罗伯森快下,考辛斯抓篮板长传。
最痛苦的当然是罗伯森,但能被队内的大佬看中,也是他的“福报”。
赖特不知道韦夏施展了什么魔法,但从那天开始,考辛斯再也不玩中锋持球一条龙反击了。
他突然不浪了,反而令对抗赛少了几分乐趣。
训练营结束后,76人队返回费城,赖特给众人放了一天半的假。
假期结束,就是季前赛,再然后便是常规赛,赛事紧密,已经没有多少闲散的时间了。
韦夏没有忘记他在媒体日上说的话。
要换一个发型。
但不是去理发厅,而是在家里。
他的妻子伊莲·特洛维斯的最新兴趣就是洗剪吹,突然有了韦夏练手,他求之不得。
韦夏指着贝克汉姆的海报,海报里的贝克汉姆留着狼奔头,伊莲没想到一上来玩这么大,为难地说:“这个发型可能不适合你...”
韦夏随即做出了令他后悔了数个月的决定:“没事,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