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备下的是桂圆茶,没有加蜜糖,甜味清润而不腻,绯云从盛氏手中接过粉彩莲花杯,转而奉给花魁。沈渊并不口渴,小心翼翼地端在面前,让那水汽氤氲蒸腾,扑在面上很舒服:“是去年做的,一直没机会穿。要是天天做新衣裳,岂不太靡费了。中午夫人还和我说,真要厉行节俭,也没得在吃食上做文章——有一句市井的话,‘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到自己身上,我还真感觉,旧衣裳穿着反而舒坦。”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盛秋筱一双鹿眸弯弯,晶亮如两枚月牙:“姐姐还没出阁,就懂得为家计考量,可见呀,十足是宜室宜家的良配。”话音未落,她悄然凑到花魁耳畔,故作神秘轻笑道:“若被雪城公子知道,指不定要多么着急,将姐姐迎娶进门呢。”
“唰”一下子,想来清冷的花魁娘子双颊飞上红晕,本就不吝惜胭脂,做了浓酽桃花妆,如此更见得娇艳欲滴,活生生可堪压过来年三春盛景。沈渊手里还捧着茶盏,只好拿眼睛去瞪盛氏,状似气急,琥珀色瞳仁深处却是掩盖不住的羞赧:“你这死丫头,惯会拿我取笑,真是惯坏了你。满口娶呀、嫁的,你若想终身有托,可别要我做幌子。”
盛秋筱不慌不忙,也拿了盏桂圆茶在手:“姐姐与离家公子两相情好,这不是有目共睹的吗,皆大欢喜的事儿,说一说原应当高兴。哎呀,小姐不爱听,我就不再提,只管等着喝您喜酒的那日,新嫁娘可没有气恼的规矩了。”
花魁身边两个丫鬟听了,都瞧瞧抿起唇角,连忙伸手遮掩,目光中的笑意却是挡不住的,直往自家主子身上瞟。沈渊索性放下莲花杯,拿扇子去拍盛氏,被她轻巧躲开,又赔着笑脸反手拦下:“好姐姐,怪我嘴碎,一时高兴,说话也没个轻重。我来给您打扇子赔罪,别花了妆。你看,咱们过了街头了,姐姐说的干果铺子可快到了?”
帘幕微启,外头的空气丝丝缕缕钻进来,因着是午后,并不觉冰冷袭人,反而可驱散车厢里积蓄许久的沉闷。花魁娘子顺着盛秋筱手指看去,果然马车已拐进集市,只消再往前,经过一家酒楼、一座布坊,到了巷口便是“千味坊”所在了。
“夫人喜欢吃樱桃煎,要软烂酥透的最好,从前那家店面不做了,咱们下去瞧瞧,这儿有没有好的。”花魁拣过斗篷,示意贴身丫鬟为自己穿戴好,又取了兜帽拿在手里:“你也仔细着,别被什么阿猫阿狗看见脸。不只为避嫌,沈离枝的事儿到底才过不久,万一被谁认出来,总归不好听。”
盛秋筱点点头,还没下车就将兜帽戴好,遮住面容,与花魁互相帮衬着拢了手炉套子。小厮驾车行驶平稳,很快到千味坊门外,人声鼎沸,充斥于耳,一听便知生意兴隆。
丫鬟先行下车,小厮搬来脚凳,盛秋筱扶着花魁,慢慢探出身来。属于干鲜果子的清香味淡淡弥漫,店铺装潢也简朴,倒是令人耳目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