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鼠狼爬起来就不要命一般疯狂逃之夭夭,老王一咬牙,追了半座山峰,终于将它逮了回来,开膛破肚,一番忙碌,就开始上火架了。
范闲当时有点傻眼,连黄鼠狼都吃,真是舌尖上的狂人,佩服。
范闲也没闲着,手里烤的是一只信鸽,至于信鸽的来历,这可就有点复杂了。
信鸽是琅琊阁的信鸽,是特意来给范闲送消息的……
为什么到了火架上,成了烧烤?
范闲瞪了王启年一眼,老王讪讪一笑。
那次在竹林里面打鉴查院的信鸽时,范闲便怀疑这货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儿,如今果然应验。这货看见天空飞过一只信鸽,闪电般抬手就是一个弹弓,准确无误。
伴随着几根羽毛落下,信鸽已经毙命。
在得知这是琅琊阁特意派来给范闲送信的,王启年那招牌的微笑瞬间僵在了脸上。
范闲并没有责怪他,只是说了一句话,银子从他的工资里面扣,令老王痛心疾首,表示回去就把弹弓给扔了。
信鸽最后化作了司理理的腹中食物,也算是物尽其用,死得其所,就凭它的冤屈和功德,一定能够上天堂,成为天使,或者下一世生而为人,来找老王报今日这一弹弓之仇。
文化人说,文化比经验重要,社会人说,经验比文化重要,但事实往往却是复杂的,难分彼此。
没人吃过黄鼠狼,至少范闲和王启年都没有吃过,也就没有什么烧烤的经验。
看着那烤得金灿灿的,油渍满满黄鼠狼,三人腹中食欲大增。
范闲表示自己是个用毒宗师,百毒不侵,率先尝试,撕下一支腿,放在鼻尖闭眼闻了一下,那香味,真是销魂,让人欲罢不能。
一口咬下去,咀嚼了两下。范闲脸色剧变。
“呸呸呸……”
不断吐了起来。
见状,司理理那已经伸到火架上的手,果断收了回来,贴心地给范闲轻轻拍着后背,关切地问道:“你怎么样?是有毒吗?”
吐了好一会儿,差不多将口水都吐了个干净,范闲的脸色才舒缓了些,伸手指着王启年,久久不语。
那卖相,那香味,都特么是骗人的!
入口,一股子腥味儿传入喉咙,沁入五脏六腑,直冲脑门儿,几乎可以让人瞬间昏厥过去,还有一丝苦味儿,一直萦绕在舌尖上,消散不去。
归纳起来就是,看之赏心悦目,闻之欲罢不能,食之则是让人有杀厨子全家的冲动。
这种食物,绝对是一种极致的惩罚绝佳手段,一块肉,闭嘴不言,两块肉,心智动摇,三块肉,开始松口,四块肉,就连内裤是什么颜色,估计都会撂得一干二净,一清二楚。
从今天开始,大陆各处丛林间的黄鼠狼就开始遭到了琅琊阁的毒手,这可真是鼠年不幸,飞来横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