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萝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还是因为小姐本就生的美,随便打扮一下就美若天仙。”边说边在云歌的发髻上插了几支粉色的绢花,和身上穿的粉色裙子甚是相配。
云歌笑了笑,没有说话,而佩萝也弄好了,芷萝已经拿了早点放在了桌上。
早上喝的是肉粥,喝完后云歌便问芷萝裴姝晴的情况。
“小姐,奴婢今早去厨房给小姐拿早点的时候经过了祠堂,就悄悄去看了看,发现表小姐已经不在了。”芷萝如实道来。
云歌想了想,估计是回微雨楼了,看来母亲也只是罚了她一天一夜,还好还好,比原书中的惩罚好多了。
凌云城里比较开放,对女子没有很大的束缚,女子可以随便出门,并没有中国古代那种闺阁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现象。那种现象估计也就京城比较寻常。
所以今天云歌就带着佩萝出了门去逛街,留下芷萝守家。
凌云城相较其它临近的城,要富足繁荣稍许。大街小巷人满为患,摊贩们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不时传入耳里,周遭一片热闹,百姓们安居乐业。
云歌从现代来的,对于古代的街道景象特别感兴趣,不时的东看看西看看,看到好看或者有趣的小玩意就叫人包起来,然后挥了挥手,佩萝付钱。
只是这原主平时霸道惯了,逛街碰上好东西往往赊账,欠上个十来天直到人亲自去府里讨要时才还。因着她是城主女儿,做小买卖的摊主也不敢得罪她,只得吃了亏。
久而久之,这大街小巷的,只要看到这原主来了,大家都担起了东西,赶紧离原主远远的。
今日有些摊贩本想跑,被云歌呵斥了几句,被吓住了,不敢跑,只得让云歌挑几个玩意儿,只是没想到,今天她竟然付钱了!
这难道是太阳打西边升起了?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云歌就是要让这些人对她改观,原主做的混账事她可不想背锅。
溜达了一圈,时间也不早了,有些累便懒得回家,找了个酒楼准备吃午饭。
这个酒楼叫鸿客来,是凌云城最大的酒楼,也是消费最贵的酒楼,也只有有钱人才来得起的地方。
云歌和佩萝刚踏入鸿客来,就招到了小二和掌柜的热情招待。
“云小姐,您来啦,二楼雅间可一直等着您来呢!”小二热情的招呼着,一张脸都是谄媚的笑容。
云歌点了点头,抬脚正要跨上楼梯,便听到身后一片嬉笑声传入耳里,莫名的熟悉。
云歌不由得回头看了看,只见三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少女,不知是说了什么笑话,三个人皆笑了起来,特别是左边那个一身红衣的少女,已经笑得弯下了腰。
三个少女当中,数中间那个少女最为惹眼,精致漂亮的脸蛋,一身白衣更添了出尘之气,举手投足间充满仙气,仿若不时人间烟火,真是漂亮啊!
云歌心中感叹,不由看得出了神。
“云歌,你怎么在这里!”一声略带不满的骄横声响起,佩萝悄悄拉了拉云歌的衣袖,云歌回过神来,才想起那个穿红衣的少女是谁,就是推她下水的唐巧儿。
那中间那位应该就是女主顾抒皖,毕竟如此出尘如仙子的气质不是谁都有的。而另外一个穿着嫩黄色裙子的娃娃脸少女云歌就不认识了。
云歌听到唐巧儿的话,挑了挑眉,反问道:“这里又不是你开的,我为什么不能来?”
“你来好好吃你的饭我才不管你,但是你要是再来找皖姐姐的麻烦,我就要管。”唐巧儿双手叉腰,一脸娇憨的将下巴抬得高高的,拿鼻孔对着云歌,一副得意的样子。
“……”云歌这才想起原主干的那些蠢事。
可能原主是城主之女,在大家的宠爱中长大,性格唯我独尊惯了,喜欢别人都附和她,围着她转,事实上也确实很多人因为原主的身份而巴结讨好原主,但还有些人并不会,就是女主顾抒皖和她身边众多的迷妹,其中最大的迷妹就是唐巧儿。
原主每次碰到顾抒皖她们,心里就不爽,顾抒皖比她漂亮,比她聪明,比她人缘好,她特别不高兴,每次都要去惹顾抒皖,也就顾抒皖脾气好,懒得跟原主计较,但唐巧儿不一样,每次都和原主吵起来,有一次甚至还打了起来。
那唐巧儿爱续长指甲,刮了原主一脸的抓痕,原主见脸伤了,哭哭啼啼的跑回府里告状,唐巧儿被老爹关进了小黑屋饿了一天。
这场闹剧两人也彻底成了冤家,已经无关顾抒皖的因素了,每次两人看到互相都要冷嘲热讽几句,然后朝对方翻几个大大的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