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朱达和周青云都是愣住,咧着嘴看了看一旁瑟瑟发抖的女童,朱达摇摇头,又对周青云说道:“你回村去借个镐头,咱们先把这个人挖坑埋了,有人问你,你就说为了抓鱼......先别急着走,去洗洗脸。”
刚才的战斗中,周青云身上沾染的血迹并不多,脸上的洗掉,身上的直接用土抹几把,看起来脏污些,却分不清是不是血迹了,到这个时候,周青云也没了平时的嬉笑和轻松,快步向村子跑去。
“这小孩饿了,记得拿点干粮和开水。”朱达叮嘱了句,听到这话,周青云摆摆手脚步不停,倒是那女童身子不抖了,又开始哭起来,但这次不是嚎啕,就是抹着眼泪正常哭泣。
周青云走后,朱达先把剥下来的衣服给那尸体盖上,然后把自己的匕首在河水中洗干净,那银镯子他扔了,可那柄刀却舍不得,朱达琢磨了下还是决定冒险留下,向伯家里的兵器不够三个人用,这把刀是很好的补充,缠在刀柄上的布条可以更换,脏污处能清洗,再略微打磨,任谁也看不出是从前的刀,倒是那银镯子上有花纹之类,被人认出来的可能不小。
他在做这些的时候,女童已经转过身来,战战兢兢的看着他忙碌,朱达不担心女童逃跑,对方根本逃不了,而且这女童远比先前表现出来的聪明,应该明白留下来最安全。
“你叫什么名字?”
“秦......秦琴,姓是秦朝那个秦,弹琴的那个琴......”女童脆生生的说道,她这个解释倒说明她还是小孩子。
朱达盘腿坐在河滩地上,他现在很疲惫,听到女童的话下意识用手指在河滩上把两个字写了出来,笑着说道:“很雅致的名字,你认识字?”
能说出自己名字的大概来历,肯定是认得字的,能起出这样谐音雅致的名字来,且五岁女童就能认得字,寻常百姓家肯定是不行的,但看对方这半新不旧的花袄裙,恐怕也不会是富贵人家,朱达点点头又是说道:“你爹是读书人?”
没曾想女童没有回答,只是瞪大眼睛盯着朱达写出的那两个字,满是惊讶的问道:“你认得字?还能写出来?”
朱达愣了下,然后立刻把沙地上的字划掉,这年头读书认字的人很稀罕,当年觉得这个时代处处都是读书人,觉得童生秀才这都是不值钱的,可亲身经历了才知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白堡村就李总旗勉强认得些数目字,这还是因为做庄头管事的原因,真正意义上的读书认字,据说邻村的邻村才有个老童生能做到,要说和读书人的交集,就是那年路过白堡村的读书人来家里借口水喝,顺嘴解释了几句自家的姓氏,那是唯一的遭遇了。
自己父母不认字,向伯也不认字,怎么解释自己会写字,尽管这字和这个时代的字体未必一致,朱达先是紧张片刻,随即自嘲的笑了笑,有什么可紧张的,就说是那“野道人”教给自己的就好。
“我爹教我之后,就我学会了,他的几个学生现在还写错呢!”女童惊讶道,她刚才大概看到朱达的字,虽然看的不太仔细,但觉得大体没错。
在这个叫秦琴的女童看来,朱达是个很常见的乡野小子,这样的人可能会农活,懂手艺,甚至会武,但和识字没有一点关系,可这位刚才不光写出来了,而且还点评很雅致,这似乎只有和父亲来往的那些叔伯才能做到。
女童瞪着大眼睛好的打量朱达,到这时候她才表现出些许这个年纪该有的天真烂漫,朱达觉得有趣,忍不住笑了笑,却把那秦琴吓了一跳,突然间很紧张的摆着小手说道:“你不认字的,我什么都没看到。”
说着说着,声音里带了哭腔,满是紧张忐忑的情,朱达苦笑摇摇头,开口说道:“不用怕了,我要动手早就动了,你爹到底做什么的,你怎么学会这么多有的没的?”
这年头的女人,从孩童到成年,都在封闭的环境下成长,越是好些的家庭越是如此,往往会让女性没有见识颇为愚昧,可这秦琴明显是读书人家的孩子,但非但没有什么礼数讲究,反倒教了很多心计手段,刚才嚎哭掩饰自己,然后又怕被杀人灭口,虽然拙劣了些,可能做到认识到的,很多十几岁二十几岁的男人都未必能行。
提到自己父亲,女童秦琴脸上露出自豪的表情,甚至还扬起了头:“我爹是郑家集的秦秀才,大家都对我爹很恭敬很客气的。”
说完这话,秦琴可能觉得漏了底,忐忑的看了眼朱达,现在她已经不怎么害怕了,也知道对方不是坏人,只是声音放低了点说道:“这位公......公子,送我回去的话,我爹肯定会重谢的......”
“小孩子别学大人说话。”朱达哭笑不得的回了句,这秦秀才的教育还真驳杂,让这丫头学了些什么出来。
既然是在郑家集,顺着这条河走十里地下去,那边有桥能过河,过河再走几里就是郑家集,也就是说这贼兵抓了人之后过河,沿着河向上游走,估计准备走到山边再进山,这样没什么人会发现,凑巧发现了自己和周青云,想要顺手发财,或许只是想问问村里的内情。
“这贼人怎么抓住的你?”朱达肃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