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竟也次次到课,我们便谈。这老讲师真瘪,穿的是肉色尼龙袜。我问她旗袍哪里买,她说是商业秘密。我约她看校园的戏,那时映刘成汉的《欲火焚琴》,我们笑得厉害。我拉她去看艾森斯坦的《十月》,我们两人都睡了,一直睡到所有人都走清光才醒。我们去吃宵夜,之行也有穿牛仔裤的时候,譬如与我一起吃炒蚬的日子,但她还坚持那双绣花鞋。
三年级下学期,她的同房退了宿。但她没有通知舍监,我便和之行住。其实,这才是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点小聪明,性情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她的为人。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爱情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吸引力,都是基于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美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欢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她的旗袍绣花鞋何尝不是。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我们都吸烟,她吸红双喜,我吸薄荷登喜路,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我们都喜欢tots,两人在房中跳舞,她的身体极柔软。我们都是女子。我有时会翻点波芙娃,后来嫌不够身份,读krstev。之行喜欢看亦舒,后来我抗议,她改看沙岗,我再抗议,她看ncecrter。我们都渐有进境,我拿了奖学金,她也有申请,但她没有。因为她输给了我。
那天我拿了奖学金,在校刊上拍了照。我记得和她一起购物的时候,她看上了一件火红色的茄士咩毛衣,95o元,她舍不得买,这时我给她买了下来,打算吃晚饭的时候送她。但她一直没有回来。我等到夜色渐暗,我一个人在房中没有开灯。那时已是晚秋时分,窗外竟是一海疏散的渔灯,我突然有“郎心如铁”的感觉。我以前结交过男友,但从来没有这样地牵挂。之行今天没有叠被。之行今天没有穿绣花鞋。之行的牙膏快用完了,要给她再买。之行的“凤仙味”在房中不散。之行的脂粉。之行的眼泪。我静静倚在窗边,默默地流两滴泪,只两滴,就干了。之行之行。
我醒来,吃了点面包,突然发觉面包有一个极馊的面粉味,很接近饲料的一种气息。我吃面包十多年了,这时才分晓面包的味道,若得真情,哀矜勿喜,很俗套的话了,但这时我实极哀矜,夹着方才分晓的味道。呵,世味难言。
午夜一时,我靠在窗前,听得马达响。之行自计程车跳下来,她穿着黑色衣裙,黑色平底鞋。可怜的女人,这时分我还留她穿什么衣服。我发觉我留意她的衣服、气味多于性情气质──可能她没有性情气质,我忽然很惭愧,这样我和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呢,我一样重声色,虽然我没有碰过她;或许因为大家都不肯道破,我与她从来没有什么接吻爱抚这回事,也没有觉得有这需要──所谓女同性恋哎哎唧唧的互相拥吻,那是男人们想像出来搅观,供他们眼目之娱的,我和之行就从没有这样。我甚至没有对之行说过“我爱你”。但此刻我知道,我是非常爱恋她的;爱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性情气质的地步。我靠在窗前,一颗心火热火热,得得得得的,之行来了,之行来了。
徐开门,她便跌坐在床上。她满面披红,一身酸馊的酒气,不知怎的,之行今天化了浓妆,一脸都化了,我想起了,面包的气味。我便很静默,停在嘴边的话都冷了。
她笑:“你今天高兴吧。我今天很高兴。”忽然“撒”的一声,满天硬币向我飞来。“叶细细,我不过是一个世俗的人。”我掩脸不言。硬币打在我的手背上,很刺痛,之行掷得累了,便倚在床边休息。一时死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