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表哥道:“好。听你的,我不介意。”
沈妙:......所以之前是有在介意的吗?介意什么?
街边一家小门脸里走出一个四十多岁的短发阿姨,她一看沈妙,一脸惊喜:“女娃子回来啦!”
“......”
阿姨拉着她进店:“来来来。我最记得你了。以前你们同学过来吃,打赌谁吃的鸡爪多,你每次就吃一两个,还被他们笑。
阿姨知道,你不是吃不下,是当时兜里没钱,对不对。”
沈妙想了想,原主作为孤儿,大概的确是没钱的。
阿姨亲切:“现在都长这么大了,白白嫩嫩的,不缺营养了。”
“是吧。”沈妙回想原书,原主只是个小配角,书里当然没提她的母校,不过这也说明,她母校里没有重要角色,与剧情无关。
所以,跟这位阿姨简单说几句,应该不会露馅的吧。
霍尧则淡淡蹙眉。
这是所高中,沈妙在这里读书的时候已经上高中了。
而他刚刚才在手机上搜索沈妙母校的时候,看到采访稿里说她在高中的时候就自己投稿到了一个规模挺大的时装杂志,赚第一笔稿费之后,一直与杂志有合作。
得过很多奖,奖金很高,而且孤儿的身份得到学校、zf补助很高,所以她在那个时候就给福利院捐过一笔小钱。
应该是不缺吃饭的钱的。
沈妙进店之后闻到浓郁的卤香味,更加不想走了。
大大的锅里煮着一锅鸡爪,骨头和皮都分离了,看起来煮得烂烂的,口感一定很好。
旁边的锅里还有豆干、卤鸡蛋,飘着一些鱼丸之类的小吃。
她于是快乐坐下,心想吃一点这没关系吧,反正原主不爱说话,她少说话就行了,肯定不会露馅的。
霍尧看着面前的女孩用白嫩的手捻着筷子,吹一吹烫烫的食物,然后一口口咽下,眉眼间的满足都要溢出来了。
他原本应该和她一起开心的,可是,他的视线却集中在了她捻筷子的手指末端,粉粉亮亮的指甲。
上面还点缀了珍珠,是时下年轻女孩喜欢的美甲。
只是,时装设计师一般是不会做这样的指甲的,因为太长,不方便拿画笔,而且上面的点缀很容易刮花脆弱的面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