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作死是人的本能,毕竟好奇心谁都有,尤其是越不让做的事情,就越是心痒难耐。明知道这具骨骸是一触即焚,但他们还是心中各种蠢蠢欲动,想要一试真假。
当然,他们还不至于真的拿自己的小命来作死,现在听到殷鹏飞捉了只兔子要试骨骸,个个都兴奋得很。
黎为天微微皱眉看着殷鹏飞手中的兔子。
这种吃草的小动物,在寸草不生的古战场是不可能生存的,按道理只会出现在生机勃勃的仙境才对。可是,他们出仙境已经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了,殷鹏飞总不会为了抓这一只小兔子,特地又跑一次仙境吧?
就在黎为天想不通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此起彼伏的惊呼声。
只见殷鹏飞手一扬,那只呆萌的灰毛兔子,便在空中绕了半个圈,轻轻地撞上那具骨骸的大腿骨。
凌若之前从未听过兔子的叫声,她还以为兔子是不会叫的。
当那只灰毛兔子被蓝色的火焰包裹,发现像马嘶一样尖锐的叫声时,她懵了懵,一下子没意识到那么高昂的声音,竟然是那只小小的、蠢萌的兔子发出来的。
“原来是真的!”看到那蓝色火焰,许红珊兴奋地大叫起来。
看到灰毛兔子小小的身子在沙地上翻滚,凌若有些于心不忍,忍不住朝黎为天的小腿上踢了一下。
男人秒懂她的意思,直接拿出气刃刀柄一甩,一道风刃划过,准确地切断了灰毛兔子的喉咙,那尖锐的叫声戛然而止,灰毛兔子不再动弹,只是眨眼间,便被烧成一小撮白灰。
“表弟,你这是听不得小动物临死之前的惨叫声啊?这过于妇人之仁了吧?说实话,咱们修士,在追求长生的路上,谁的手上没沾上几条人命?一只兔子就受不了了?”殷鹏飞瞥了黎为天一眼。
黎为天淡淡地说道:“物竟天择,弱肉强食,这是众多生灵生存的本能,我也没有慈悲到,看到个生命消逝就会伤春悲秋的地步。不过,我以为,人类之所以是众灵之首,是因为人类懂得尊重这种生存本能。”
杀一只兔子来果腹,甚至拿兔子来试验危险,黎为天都觉得很正常,但既然都要死了,那就让它死得痛快一些,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它受尽折磨。
殷鹏飞没有再接话。
黎连昆看着灰色兔子留下的白灰,歪了歪脑袋:“这蓝色火焰有点像灵炎啊!”
听他这么一说,旁边的黎风又忍不住回想起之前被困在七绝杀阵的时候,被灵炎威胁到生命的紧迫,不由有些头皮发麻:“确实像!不会真的是灵炎吧!”
黎为天也是见识过灵炎的厉害的,甚至比当时困在大阵之中的其他人,有更深的体会,他摇了摇头,说道:“看着某些方面像,但应该不是。如果是灵炎,不可能只烧死那只兔子就自动熄灭了,我们现在周围,可是存在着不少的灵气的。”
凌若听了,忍不住若有所思起来。
老实说,灵炎非常厉害,不烧毁一切灵气不会熄灭,如果不是凌若恰好在迷宫之中得了小黑方块,他们五人都不知道能不能在灵炎之下活命。
但对凌若来说,灵炎的这个厉害之处,也是一个非常致命的缺陷,因为它不可控,尤其它还非常克制凌若最大的杀招——万花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