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后,庄越率领1000新兵,500精锐老兵向南度过黄河。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庄越有意培养刘裕,让其做了百夫长,充当先锋。
翟辽这段时间很是得意,有核心丁零人部众,又裹挟万余流民,一路烧杀掳掠,前几天还攻陷了一个小坞堡,大发横财。
丁零属于原始游牧部落,敕勒人最早生活在贝加尔湖附近。留居在原来贝加尔湖一带的敕勒被称为丁零。
翟辽正在大帐内为自己的家族开枝散叶,一名亲兵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看到了不可描述的一幕后,又急匆匆的退了出去。
亲兵在门口大声禀报,“大王,不好了,黄河对面杀来了一伙敌人。”
翟辽一把推开周围女子,面带恐慌,也不顾自己赤身裸体,“是慕容垂杀来了么?”
亲兵急忙继续报告:“不是,好像是新占据邺城的势力。”
翟辽一屁股坐回床上,神情放松了不少,“不是就好!拿我的铠甲来,我要亲手宰了这群杂鱼。”
翟辽好像又恢复的雄风,这势力他知道,人数不多,本想等自己兵强马壮以后再去收拾他们的。
……
战场上,刘裕看了看周围铠甲明亮,身强体壮的同伴。又看了看对面那些破衣烂衫,只有一柄武器的敌人,有些想笑。
就对面这群乱民也能称之为军队?
虽然己方有一半以上的新兵蛋子,神情紧张,眼睛里也带着一丝丝的恐慌,但那又怎么样?
只要自己第一波交战能压倒敌人,那他们就会获得勇气,就会驱散那一丝丝恐惧。
刘裕完全忘记了,自己也是一名新兵,但他的心中只有兴奋。
“杀!”
刘裕一马当先冲上上去,他见到了第一名敌人,身材瘦高有如竹竿,满脸的油污好像还散发着恶臭,一口大黄牙呲在外面。
“砰”
双方武器撞在一起,刘裕毫不费力的压倒了大黄牙,顺势一刀划开了对方的薄衣和胸膛。
温热的臭烘烘的血液喷溅出来,浇在刘裕的脸上,让他更加的兴奋。
庄越骑着乌骓马,就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切,他没有加入战场,他的500精锐也没有加入战场。
他摇了摇头,只有新兵蛋子才会用力过猛,还让血溅到脸上,如果双方都是精锐,那刘裕就危险了。一瞬间的视线模糊,就会给敌人可乘之机。
刘裕一路疯狂砍杀,敌人多砍起来才过瘾。
翟辽本以为这是一场碾压的战争,己方已经过万了啊!可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悍勇,自己的军队已经要崩溃了。
他冷哼一声,举起手中马刀,大声呼喊。
他用的是族内的土话,能听懂的也都是他的核心部众。
丁零人本就是游牧民族,擅长马上作战,看翟辽的罗圈腿就知道,他这辈子在马上的时间绝对不短。
大地微微震颤。
刘裕只是微微一愣,就明白了发生了什么,对方的骑兵正在靠近。
庄越握紧手中的精铁长枪,片刻后又将其松开,而是摘下那柄长弓掠阵,他想看看刘裕能不能独立应付。
刘裕冲向那个铠甲最好的骑兵。
翟辽冲向那个砍人最凶的敌人。
刘裕长大人高马大,更是胆气十足,他迎着骑兵冲了过去。
好快!刘裕心中一惊,他还是低估的骑兵对步兵的优势。
面对骑兵的冲锋,最好的办法就是暂避锋芒,但不包括刘裕。
他大刀挥出直面冲锋而来的翟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