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都是看。
今天,终于也轮到他亲自操刀了。
便清了清嗓子,道:“先冲洗一下,送回马厩,再准备一把柴刀,磨锋利一点。”
说完,便回家,把那瓶仅在吃醉虾的时候用过,后来就一直没怎么动的茅台拎了出来。
又拿了个陶碗,搞了点布帛。
永嘉瞅着好奇:“这是要干什么?”
长乐亦好奇,只是没问。
陈远嘿了一声:“修马掌啊,看就知道了,超解压的。
等修好了,回头再想办法给穿双鞋,搞不好下次,伯爷我就不是伯爷,而是侯爷了。”
一番话,说的姑侄俩是越发迷糊,也越发好奇起来。
还给马穿鞋。
马能穿什么鞋,铁鞋么?
恐怕除了铁鞋,就没有什么鞋能经得住造了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若真能给马儿一双耐穿的鞋,伯爷还真有可能成侯爷!
陈远也不解释,做好准备,便来到马厩。
此时,马已经弄回来了,柴刀,也已经备好。
陈远也不怕。
自从学会骑马,他几乎每天都要骑着跑一段,喂马刷马牵着马儿吃草喝水的事情也没少干。
所以,骑术濒临大成之余,对马,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马,说白了,就是敏感,胆小,你若心存畏惧,那它便会抵制戒备。
反过来,你不怕,你亲热一些,它也会温驯,觉得安全。
当然,该绑的地方还是要绑的,蹄子那么重,一看你还要动刀,那再不怕人家也忍不了啊!
所以,安抚过后,马儿拴好,后蹄一只抬起,绑在了柱子上。
“不怕不怕!”
“修好就舒服了,回头再搞双鞋穿上,从此告别脚底流脓!”
嘴上安抚着,为避免意外,想想,又让郑愔去取了点酸奶过来,拌草料给喂上。
这可是大哥们吃的。
这东西,平时除了人,也就汗血马,胭脂马,跟两只小滚滚有份。
其余的,便只能远远看着。
事实也证明,这尼玛就是一头吃货。
原本陈远心里还有点忐忑的。
这与会不会出事无关,纯粹就是心里发毛。
但是,一刀削下去,毛事没有,人吃得可香甜了。
一旁看着,永嘉也终于有点感觉了。
虽然有点怕!
虽然还觉得有点恶心!
但是,就跟伤口结痂想扣掉,发现虱子想捏爆一样,真的就好期待下一刀呢!
要是能流出脓来……
咦,好恶心!
但是,真的很期待,想想都浑身发抖!
于是,情不自禁就开始催促。
旁边,长乐,郑愔,永嘉,也没好到哪去。
说白了,这就是人,越是知道里面有脓,就越是抑制不住想刺破。
而真正刺破脓流出来的时候,那一瞬间带来的成就感,满足感,是很难用言语形容的。
而陈远比她们爽的地方在于,他掌握了刀。
有刀,就能亲手一刀一刀,把伤口削出来,让脓流出来。
然后,再给蘸点三十年的老茅台,咝——
解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