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吃过早餐,四个人各自收拾好行礼,准备出门。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心心,你带帽子了吗?西北那边冷,你得带上帽子。”凤斯染挎着自己的大背包,看着明心,问道。
“带了,我就差带棉袄了。”明心有些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过紧了身上的披风。
因为这次是去西北狼族,所以他们都穿了妖族的正装,而且还得一连穿好几天。
明心穿着浅紫色的妖神袍,裹了一件厚厚的深紫色披风,没有戴眼镜,把头发盘在脑后,还把小神冠别在了发髻旁边。她的腰间挂着一把长刀,刀鞘是由木头制成的,显得十分朴素,只在刀鞘的顶端有一颗紫色的宝石,末端刻有“傲尘”二字。这就是她的武器——傲尘刀。
明肃穿着墨绿色的长袍,领口和袖口都有狐狸样式的银色纽扣,腰间挂了一个小玉牌,上面还有红色的穗子。他的右手手背上,一个火红的凤尾花纹熠熠生辉,那是前代妖神给他留的礼物,也是他的武器——凤尾弓。
凤斯染穿着火红色的长袍,却挎着一个巨大的包,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他的腰间系着一条银色的腰带,仔细看去,还能看到上面的倒钩和暗刺。那是一条龙筋制成的鞭子,虽然他不常用,但是还是喜欢带在身边,美其名曰“用鞭子打架比较潇洒”。
相比之下,安琅就好看多了。他穿着一身灰色的小袍子,领口和袖口被加上了厚厚的毛,袍子上面用金线暗绣着云纹,显得他像哪个豪门的小少爷。安琅这一身衣服,还是凤斯染专门去给他定制的,比他自己和明肃的那身加起来还贵,说小孩子得精贵点养。
安琅想拒绝,但是明心和明肃都表达了认同,一致认为这样就很好。所以,凤斯染更加欢快地给他置办了很多衣服首饰,导致他房间里的衣柜差点装不下。
安琅有些别扭地动动身子,手里拿着那对匕首,不知道放在哪里好,最后还是明肃帮他做了一个暗金色的小腰带,把匕首挂了上去。
做完准备工作,四个人出发,按照惯例分成两组,分头向陵城奔去。
凤斯染站在明心的背后,用双手握住她的手臂,轻轻蹬地,带着她飞了起来。明肃右手一挥,幻化出一个高大的墨绿色狐狸。那只狐狸的四条腿矫健有力,尾巴一甩一甩地,等着他们骑上来。
明肃揽着安琅的腰,轻轻一拽,就骑上了狐狸背。安琅抱着大狐狸的脖子,把脸埋在它的绒毛里,蹭了蹭。
明肃微微一笑,越过安琅拍了拍狐狸的脑袋,说了一句:“跟上他们。”
那只大狐狸点了点头,跟着凤斯染的身影,载着他们两个,绝尘而去。一个半小时左右,他们四个就已经到了陵城境内,比人类的飞机快了一倍多。
到了陵城,他们的速度都慢了下来,凤斯染和明心也降落到地上,不慌不忙地往西凉山走去。自从他们到了陵城,安琅的表情就一直不太自然。这里的温度,空气,湿度,阳光,每一样都让他想起年幼的时光,让他想起疼他爱他的父母。
明心察觉到他的情绪,伸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本想让他继续攥着自己的衣角,但又发现她今天穿的是妖神袍,不方便让他攥。于是,明心就拉起安琅的小手,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掌心,温柔地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