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李少华点点头,“二哥你要是觉得合适的话就跟小雪问问,同意的话我就立马去给你办,如何?”
王顺平从好事面前回过神来,也是看着李少华笑了笑,“行啊,没问题。就不用小雪他们说了,我直接给买了。”
对于李少华,王顺平和他之间的关系也是亲戚之间还行,但是当时叶新晨第一次来的时候,小雪也跟他说过,三姨父好像不太看得上叶新晨。
实际上当初他也看不上啊,除了帅和一个高学历,还有啥用,毕竟当时他自己也想自己的女儿找一个家境最起码旗鼓相当的,这样子女儿也不用找罪受。
现在回想起来,帅和高学历好像真的有用啊,一年下来存款就是超过了他们一辈子的存款,这一点都是不服不行啊。
李少华上门来帮忙,王顺平也是开开心心的接受,说句实在话,他现在对于自家女婿是越看越喜欢,知道如何给他长长脸长面子,毕竟对于他们这一些老一辈的来说,面子现在的确是能够涨一涨是非常愉悦的事情。
之前第一次来的时候,虽然表面上没人说什么,但是一些流言蜚语还是让他不太好受,不过毕竟是女儿王晓雪喜欢的选择的,他也只能够接受,虽然也是当成儿子一样来看待,但是终归还是亲密度不可能像对待王晓雪那样子亲,现在……
叶新晨的受宠程度与怀了孕的王晓雪已经不争上下了。
这就是差别了。
毕竟有的人嘴上不说,但是心里面还是会在意一些东西的,如果人没有那么机灵,那么一辈子也就是那样了。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有眼色又机灵的人在社会上非常吃得开的缘故。
可以办事能力不强,但是眼力劲一定要好。
这个是学习不来的,得吃多点亏,或者天生就是这种人才行。
“二哥就都直接买了啊?”李少华笑了笑,“如果二哥真决定要买了,那我就先走了哈,去帮你问问。”
“不留下吃顿饭吗?”王顺平也是站起了身。
“不了不了。”李少华拒绝了,“等办完事请我吃一样的。”
“那也行哈。”王顺平的手机铃声也是响了起来,拿起来一看,是自己的女儿王晓雪打过来的。
“喂,小雪啊,怎么了?”
“爸,出来吃大闸蟹了,正好过来帮妈拎东西。”
该说不说的,今天也是叶新晨第一次陪着丈母娘买衣服买首饰,比陪王晓雪还要累人。
PS:最近打单子时间都没得了。赶紧紧忙紧的码字。
另:欠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