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与不用是阁下的事,与我无关。
”哈傲摇摇头,冷然说:“帽是否你偷的已没关系。
”一刹那间我就明白过来,教授说得对,我太天真了!对哈傲来说帽是谁偷的都不重要,帽寻不寻回更不重要,他只需要一只杀鸡儆猴用的鸡而已,偏偏我就是自投罗网的那只笨鸡。
看情况是不能善罢,我反而没了顾虑增了勇气,心中也有火,豁出去道:“那你想怎样?”哈傲金色的眉毛一挑,脸上露出笑意说:“从没有人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作为一个剑术家我很欣赏你的勇气。
”正当我摸不着哈傲的心意时,他向着远处轻指,一名侍婢在该处取出了一支酒,我亦看出那是一支香槟。
哈傲说:“等会侍婢会用力摇香槟,在瓶塞出来之前你可以随便离开。
要是你有本事走出我家大门,偷帽之事不予追究。
”我还没掌握哈傲话中含意时,他早已打响指头,侍女也开始摇动香槟,哈傲也没有再理会我,只是悠然地品尝妹妹为她冲的花茶。
心里暗惊,立即转身向大门跋足狂奔出去,侍卫们果然让出一条路任我离开,可是我却捕捉到他们那不屑的笑容。
猫玩耗子!虽然明知是哈傲作弄我的方式,但我没理由不逃跑吧?糖果我恨死你!由大宅至前院,再由前院到大门,这段距离以我的跑速约为二十秒,要不是昨晚跟柏妮的一场大战,我的速度应该可以更快。
虽然如此,香槟由摇动到栓子飞出来的时间亦差不多是廿秒,实在无法想像哈傲要怎样阻截我,虽然哈傲看来是信心十足。
还剩十步,我豁尽全力飞奔,就在这胜利大逃亡快将成功之际,耳里听到‘卜’的一声从宅内传出,香槟已经开通了。
几乎是同一时间,有般热力由后脑传来,使得正在逃命的我忍不住回头。
一点小火球正向我的头部轰过来,虽然火球跟我有一段距离,但魔法的速度比我双脚快不知多少倍,在扑到大门以前我的头颅必然被打爆。
别无选择之下我只有错身避开,小火球在我的脸前十厘米飞过,在灼热的火球中有一点黑色东西,我骇然发现那是刚才的瓶塞。
火球的高热没理由烧不毁瓶塞,这个念头闪过的同时,我发现自己掉进了陷阱。
“真可惜。
”一团红色光影以不可理喻的高速掠至,哈傲冷淡却俊美的脸孔在我眼前出现,他身上还夹杂一股火热的气流。
那火球只是虚招,要是我不理会直冲大门,应该可以比哈傲更快,可是这一闪躲却让他有足够时间追上来。
胜负已分,哈傲的右手发出闪光向我颈项射过来,我知那是一柄剑,然而却看不清剑身,哈傲的动作比山齐士还要快,而且出手绝不留情。
没想到一周前才逃离死门关,现在竟要丧命在别人剑下!这一刹那间想到很多事,使我又再重新经历死亡。
不甘心!我明明没做错什幺,为何胡里胡涂被杀?动也不动,我以凶狠的目光盯着哈傲,正要身首异处的一刻忽然两眼感到灼热和刺痛。
原本已经稳操胜卷的哈傲眼生出变化,好像是某些警剔,他毫无理由地抽剑后退。
得这千载难逢的良机,我一屁股朝后坐下去,接连打了两个跟斛刚好滚出大门口之外。
哈傲早已收剑卓立,仍旧是一张没表情的俊冷面孔,不知他刚才用了什幺法术追来,他站着的地面有些焦黑。
其余的人此时才从屋里赶出,发现我仍活着坐在门外而合不拢嘴。
颈侧微凉,我用手一抹,原来皮肤已被剑劲划破,一滴滴的蚊饭正流出来。
血呀,好惊呀!背脊全是汗水!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哥哥?!”达美伦以无法置信的眼光向我望过来,不明白到底发生什幺事,其他侍卫早已拔出长剑,看样子是要毁诺出手。
倒是哈傲本人最冷静,他从侍从手中的剑士帽拿起抛给我,问道:“你叫什幺名字?”惊魂末定的我接住剑士帽,双脚还在颤抖,呆头鸟般报上姓名:“安格斯·登·嘉雪。
”“好好保管自己的头颅,它是属于我的。
”哈傲掉下这句话后转身回去。【发布地址:发布地址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