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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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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年底的时候,我从广州灰熘熘的回到家乡。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在女朋友的陪伴下度过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年。

中国人过年除了忙以外就是热闹,从我回来到大年初三,几乎晚晚要喝酒,有时候在大排档,有时候就在路边的烧烤摊上,偶尔也去去酒吧茶座那些扔钱的地方。

朋友多是好事,朋友太多就有点尴尬了。

出来混,大家讲的就是交情,这是我做人的原则,所以我从来不懂得拒绝朋友的邀请。

我不知道那些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变了没,但是这两年在外头见过太多的男人在玩虚情假意的游戏。

表面上称兄道弟的,回过头就捅你一刀。

我这人对朋友单纯,所以老是被人捅。

这也是我在外头混了两年多,依然毫无所获的原因。

不过虱子多了,也就不怕痒了。

久而久之我学会了麻木。

大年初四接到了一个电话,是老鹏打来的,说得很直接,就是要我初六过去喝酒,还说gss都回来了,今年的同学会就差我一个。

一放下电话我就开始犹豫了,终于我还是决定回x市看看那班老友。

gss的全称是greatstudentssix。

高中的时候全校风靡日本漫画gto也就是《麻辣教师》,而我个人非常喜欢那个有着很强英雄主义的主角。

对于gto的理解,我当时认为是greatteacher加上鬼冢英吉的姓。

所以我们班上也组织了一个篮球队,名字就叫做gss。

有人说我打篮球有乔丹的风范,这就好比有人说我写《上了个屁股只有巴掌大的90后美眉》的文采很好一样。

大家当风吹过就算,也不必认真计较。

总之,在藏龙卧虎的高中时代,我的篮球水平在校内排得上号。

虽然每年的球赛我们班都没有拿得过冠军,但是这并不妨碍悲情的gss拥有一批忠实的「fans」。

当然,可儿也是其中的一个。

认识可儿是我读高三的那一年。

那一年我们一路艰难的打进了决赛,而这个校花级别的美女更是场场都到边上助威。

也就在那时,我认识了这个女孩。

初六的早晨零星下起了雨点,我一大早就买了车票,往心目中的圣地赶去。

说是为了早点见到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其实心里面记挂的却是那一抹紫色的媚影。

市以前不叫x市,应该叫x县。

在我的印象中,那是个古老中夹杂着朝气的地方。

而那座城市有一种秘的韵味吸引着我。

虽然被现代化的物欲横流冲击的有点变质,但是山还是那山,水还是那水。

就如市一中,多年后重新站在校门口,凝望着头上的匾牌,依然令我肃然起敬。

长城也好,西湖也罢,走南闯北的过了两年的游子生活,从来没有一处地方可以像这里令我魂萦梦牵的记挂。

这所学校据说有三百多年的历史,其前身是雍正年间的学堂。

在g省算得上是鼎鼎大名了,不仅因为她的历史悠久,更因为她的升学率在全省也是名列前茅的。

当年因为种种复杂的原因,家里人帮我交了高昂的择校费后,我有幸成为了其中的一份子。

我的缅怀而伤感的情绪在和看门老伯一番『动情』的交涉后,变得悻悻然。

由于是放假期间,学校只有到规定的时间才开放。

我来得显然不是时候,不过在我往回走的时候,我改变了去找老鹏的主意。

顺着学校的围墙绕了半圈后,终于找到了记忆中的地方,当年寄宿在学校里头,有时候晚上在网吧混得忘记时间了,就会从这里翻墙进去。

由于很多年没干这种事了,落地的时候险些崴了脚。

几个冒着零星小雨在篮球场上玩球的学弟学妹,表情古怪的看着我。

这样狼狈的出场,和我一向的正派形象有点相悖,但是这并不影响我此刻的心情,我友好地朝他们挥挥手,很自然的走到一边的单双杆区内。

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双杆,然后手一撑,脚一划,坐了上去。

呵呵,阔别六年多的母校,我回来了!我终于回来了!为了忍住想振臂高呼的情绪,我从兜里掏出根烟来,悠悠然的抽了起来。

我不得不感慨岁月如梭,几年前我还厌烦着这里的一切呢!糟糕的伙食,拥挤的寝室,最后一排永远吹不到风扇的课室。

现在呈现在眼前的一切却令我感到亲切极了,尽管熟悉中又有着陌生,当年煤渣跑道已经换成了一层塑胶,原本空洞的球门已经多了一副灰白色的网,就连最熟悉的白底黑圈的篮板也上了百事可乐的广告。

但是这片土地上,见证了我的成长。

曾经多少个日日夜夜在这个篮球场上奔跑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是那些欢快的场景却依然历历呈现在眼前。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也像今天下着这般细细的毛毛雨。

那是决赛的日子,彷佛又重临其境般的,我又听到了周围观众的欢呼。

这一刻,我放弃了男人的骄傲,很痛快的抽噎起来。

很久以前就认得罗伯特巴乔了,总觉得他离我的世界很远,但是那天,我觉得他就在我身边一样,或者说,我开始懂得他了。

终场的哨声响起,很多人都哭了,我也哭了。

高中三年,最遗憾的莫过于这场比赛,也许承载了太多人的期待,梦想的小舟,没有到达彼岸就沉了。

有些事情,想忘也忘不了,会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清晰。

曾经我嘲笑过那些不守诺言的家伙。

现在我不得不嘲笑自己。

因为我发过誓,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但是,我终究还是重新回到了这里,有些东西是回避不了的,就像是吃饭,你能不吃饭吗?这个比喻有点牵强,但多少是一个理由,我为自己找到回来的理由。

比赛结束后,人群渐渐地散去,剩下的人依旧很多,都是『fans』。

我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虚伪地安抚着队友。

很突然的,一个人影扑进了我怀里,紧紧地抱住我,嚎啕大哭起来,她就是可儿。

这一幕,让所有人吃惊,特别是从y市特意赶来看我比赛的女友。

要知道,之前我们仅仅是打过几次照面而已,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过。

回想起这个率性的女孩,我不禁心里一痛,多少年了,我心中一直惦念她。

这也是我发誓不再回来的原因。

可是,我回来了,还回到了初识的地方,而且,就站在她曾经拥抱过我的地方。

同样地下着小雨,而她呢?也许是做梦,也许是上天垂怜,当我看到那一道身影在向我缓缓走来时,我知道那不是梦。

是不是这就叫无巧不成书呢?如果我那次没见到她,也许就真的不会有这篇文章了。

淡黄色的呢质毛衣,搭配着深灰色的紧身牛仔裤,也许人长得漂亮,穿什么都好看吧,总之,她就像画中人一样的向我走来。

「小可?」虽然我百分百的肯定是她,但是我还是用不太肯定的语气问道。

「我现在叫ivy,你是不是不认识我了,这样的看人家!」她的笑容一如既往的妩媚。

只是声音略带着沙哑的磁性,少了以前的清脆,是否人长大了,有些东西终会改变呢?可儿?ivy?「忘记谁也不敢忘记你啊!」我故作轻松的笑道。

「呵呵,你还是一点没变啊,色眯眯的」小可的语气有点玩味,看着我的眼也充满了暧昧。

我不习惯女人这么的直接,特别是现在的小可,染着红色的头发,微微歆合的鼻翼上还镶了颗亮闪闪的鼻钉。

和我印象中的她有着很大的区别。

「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的?你刚才没被那看门的老头拦住吗?」我避开她的眼,找了个话题。

「我每年过年都会回来一次,来这里」小可轻叹了口气,瞥过脸,朝塑胶跑道上走去。

我一时哑了,想说什么,喉咙却像被堵住了一般,说不出口。

只能默默的跟在她身后。

六年前,小可读高一,我读高三。

她一进校,就引起了轰动。

不用怀疑全校人的眼光,她就是公认的校花。

觊觎她美丽的人很多,老鹏是一个。

虽然对于美丽的事物,每个人都有那份向往。

但是,作为朋友,我还是忍住了。

经过那一抱之后,顺理成章的小可和我们熟识了起来,也是从那时起,我违心的做起了月老。

虽然知道小可喜欢的人是我,而我也喜欢这个率性的女孩,但是我有女朋友的事情人尽皆知,我不好意思公然脚踏两船,只能拒绝了小可。

不过为了老鹏,也为了自己能够多看她几眼,我们还是经常的混在一起。

学生时代大家都没什么钱,所以能去的地方不多,除了爬过一次山外,主要活动的地方还是在校内。

在我们的学校,毽子是传统的课间活动,有空地的地方就有人踢毽子。

学校内还有毽子比赛。

学校的毽子队,每年都要参加全省的毽子比赛。

小可身材高挑,有一米六八,很自然的就被毽子队挑了去。

每天放学后,大家都会相约在一起踢毽子,不知道是不是对球赛失利所产生的抵触情绪,那时候我也没再碰篮球。

玩起了毽子。

小可的技术有多好,我并不觉得,但是她踢毽子时的动作却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其实也不是说她的动作,而是她身上的某些部位。

胸就不用说了,看久了会眼花缭乱的。

最令我往的是她的臀部,高高隆起一个诱人的弧度,在接停球的瞬间,那个弧度会轻微地荡漾几下,挠得我心痒无比。

我是色中饿鬼,每次见到这副景象总会很自然的想象着,从那两瓣中间进入会是怎么样的情景。

以至于每次踢过毽子后的晚上,我都会在冲凉的时候,给自己来上一发。

说实话,这件事情真不是人做的,一边要忍受着爱与欲的煎熬,一边还要大度的把自己喜欢的女孩拱手相让。

我深深地懊恼过,我曾经问过我女朋友,问她在不在意我和小可发生关系。

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我女朋友和我青梅竹马,多少年来一直对我的私生活睁一眼闭一眼的,但是对于小可,她是第一次拒绝我。

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最终,我还是放弃了小可,并且尽量的避开她。

高考放榜的那天,我虚到了极点,我根本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成绩。

从踏进考场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了结局。

老鹏考得比我还好,但是他选择了复读。

他是什么人我了解,除了读书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他和我一样是择校生。

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和决心,为了小可他居然甘愿去复读!记得老校长当年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全世界最痛苦的人不是埃塞俄比亚难民,而是中国的高三学生!为了家里的钱花得值一点,我也想过复读,但是,我明白自己实在不是那份料,也受不了那压抑的生活。

最后一次见到小可,是在大家分别的那个晚上。

三年的友谊,见证了三年的青春。

那晚大家都喝得很多,可是依旧没有停的意思。

有人说过,在中国最铁的朋友有三种,一是做过牢的,二是上过战场的,三就是眼前的这帮人了。

小可那晚也喝了不少,最后她吐得一塌煳涂。

我的酒量不太行,装熊我比较在行,虽然我是摇摇欲坠的样子,其实我并没有醉。

酒席中场,我跑到厕所去催吐的,刚挖几下喉咙,就听见了身后的开门声,回头一看,却是小可。

那一刻的她真是漂亮极了,美丽的脸蛋上比以往多了一抹瑰丽的晕红,灵动的双眸半阂着,显得眼角更加的细长。

传说中,妲己是一个天生媚骨的女人,我也一直当她是传说。

见到小可,我才相信,有的传说并非杜撰。

其实一整个晚上,我都感觉到了这个女孩的注视,也许,有最后的晚餐的气氛,热闹的主调中带点悲,而我也一直偷偷的注视着她。

我怕过了这晚,我就要和这个美丽的女孩说再见了。

当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有那么点意外,更多的是惊惶。

「月哥,我好喜欢你!」她的声音柔柔的,却很清晰,我敢肯定她没有醉。

这句话,她已经跟我说了三次,前两次我都回避了,这一次,应该要了断。

我痛苦的摇了摇头道:「小可,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们不可能的」说这话的时候,我都觉得假,就像说台词一般。

望着那张俏丽的脸蛋,渐渐的被泪水粘湿,我的心,如刀绞般的痛。

我压抑的说了声对不起,准备离开的时候,小可突然拉住我手道:「月哥,我只问你一句,你有没有爱过我?」能不爱吗?面对着这么动人的尤物,就算是铁石心肠都会被她所软化,更何况朝夕相处早已暗生情愫的我。

为了让话题变得轻松些,我勉强的微笑道:「想听真话还是假话?」小可愣了片刻,弱弱的道:「你还是先说假话吧」「我爱你,很爱,爱到骨子里了!」我宣泄般的说出心底一直想说的话。

小可很突兀的呜咽起来,尽量的压抑着自己的声音。

可是柔弱的双肩却剧烈的起伏着。

我现在才明白,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愚蠢,我几乎恨不得把这副日思夜想的娇躯揉进怀里,好好的呵护一番。

可是,我最终还是忍住了。

也许,对于我们来说这才是最好的结果。

「真话呢?」小可突然仰起了美丽的脸庞,抿着嘴唇,眼里带着一丝执着。

这次我没有丝毫犹豫就捧起她的脸蛋,在那光洁的额头上轻轻的吻了一下,很温柔的道:「我见青山多妩媚,青山见我应如是」不是我发骚,这两句诗平常小可就经常跟我念起,暗示什么就不用说了,我现在原原本本的把话说了回去,小可当然明白我的心意。

我没有勇气再去面对小可,说完这句话,我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洗手间,离开了那次聚会。

给老鹏他们的理由是,女朋友的朋友突然车祸了,叫我去帮忙。

我读大学的时候,听其他人提起过,老鹏最后把到了小可,得到这个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消息,让我整个人变成了七月的柚子又酸又苦,好一段时间都在闷闷不乐中度过。

再后来就听到小可出国留学的消息,不管怎么说,这么多年来,小可的身影一直都陪伴着我。

女朋友跟我说过,我是个幸福的男人。

她举了个不知谁说的论据:每个人一生中都会遇到三个人,一个是你爱的,她不爱你的人;一个是你不爱,她却爱你的人;最后一个是你不爱她,她也不爱你,最后却在一起的人。

她说我幸福,是指我爱她,她也爱我,而最后我们将在一起,我知道她说的没错。

我确实幸福,然而小可呢?她应该是第四种人,我们彼此倾心却又不能在一起。

沿着塑胶跑道走了一圈又一圈,直到绵绵的细雨变得淅沥起来。

我才忍不住打破沉默道:「避雨吗?」我自己倒无所谓,大不了得个感冒罢了,但是身边还有个娇滴滴的美女就不同了。

看着雨滴不断的渗进那件质地优良的毛衣里面,我不得不阻止她继续走下去。

「走了这么久,你就跟我说这两个字吗?」小可似笑非笑的嗔道,并没有停下脚步。

我再次的回避了她那灼热的眼,低着头跟在她后面。

雨越下越大了,球场上的人都已经散到不见踪影。

平素里,最烦的就是女人耍小性子,这次也不例外,要不是顾忌着以前欠她那么多,我早就拔脚走人了。

又走了一段路,眼看着两个人就要被淋成落汤鸡,我没有再废言一句,拉起小可的手就往教学楼跑去。

小可没有抗拒,只是任凭着我拉着她往前跑。

到教学楼底的时候,雨骤然变得大了起来,暗自庆幸躲得快了一点,回头一看,却发现小可的衣衫上已经在滴水了。

虽然南方的冬季只要一件外套,一件毛衣,一件内衣就可以过冬,但是淋了雨就不同了,很可能就会着凉感冒。

我拉着小可的手,把她带到楼梯的底部,这里可以挡住三个方向的视线,除了大厅的方向。

「把衣服脱了,穿我的外套吧」我快速的除下自己的外套,放在了手里,我可不愿意看见这个一直令我魂萦梦牵的女孩受到一丝委屈。

小可美丽的脸庞上依旧带着无所谓的微笑,也不见动作,只是又问了一遍:「真的要脱吗?」「不脱就要着凉了,你还是换上我的外套吧!」我以为她碍于面子才问,我解释完就转过身去,面对着大厅。

听见身后一阵细细索索的声音后,小可略带沙哑的性感声调突然在耳边响起:「好了!」这让我吓了一跳,我没回头,我知道她没拿我手里的外套,脑海里立刻就浮出一副香艳的镜头来,不过我很快的就阻止了自己的妄想:「呃……你还没穿上我的外套呢!」「男人的衣服我可不会穿,你帮我啊!」小可的声音带着穿透一切的魔力,听在耳朵里,就像是情人般的哝语般。

刚平复下的妄想,再次抬头,暗道一声阿弥陀佛后,我用平静的语气道:「小可,不,ivy别玩了,快穿上!」「呵呵,你不帮我,我怎么穿啊?好冷喔,我要感冒咯!抱抱!」小可恶作剧的在我耳朵上吹着气,而我的背上感觉到有两团软肉碾了上来。

瞬间我的大脑就麻痹了,心里不禁又气又急,我知道再这样下去,肯定会做出逼不得已的事情,我管得住自己,我却管不住我的老二。

咬咬牙,我转过身,正想把外套给她披上的时候,我的动作僵住了。

眼前的一幕让我晕眩,小可的上身是完全赤裸的,近乎完美的胸型一下就捕获了我的视线最异的是如小红豆般可爱的乳首上,竟然透出亮澄澄金属光泽,那是乳钉!原本有点狂乱的想法顷刻间烟消云散。

「你不是要帮我穿衣服吗?」小可的语调带着诱惑。

我玩过不少女人,当然,多数是妓女。

其中也有人会在自己身上穿环。

但是我从末遇见过一个女人愿意伤害自己的乳首。

我把外套披在了小可的身上,强压住心头的怒火道:「谁干的,是老鹏吗?」小可听我发问,彷佛是听见笑话般『咯咯』的笑了起来,不无得意的道:「好看吗?还有我在夏威夷海滩上晒的蜜色肌肤哦!」「我问你,是不是老鹏干的?」为了让她明白我的心情,我特意的加重了语气。

小可穿上了我的外套,却没有把拉链拉起。

我移开了目光,不是我不想看,只是那令人心痛的乳钉若隐若现间强烈的晃伤了我的眼睛。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小可很洋气的耸耸肩膀,她的语气淡然而且透着陌生的冷漠。

凝视着那双依旧灵动的双眸,我渐渐的平息了心中的怒火,是啊,她完全没有必要告诉我。

我是她什么人?应该算得上是个有那么点回忆的路人罢了。

六年了,什么都变了,只是我依旧多情而已。

我自嘲的笑了:「对不起,我不该问的」「如果你是我的男人,我会说也不一定」小可说着,嘴角牵起一个美丽的弧度。

看见美女笑是幸福的,自古就流传着美人一笑倾城的故事。

可见,美人的笑有多大的魅力。

而我却无福消受这个美人恩,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永远回不来了。

也许这话里头有什么暗示吧,但是我不想再和小可纠缠着这种暧昧的游戏了:「你知道我和老鹏的关系,不要玩了好吗?」「呵呵,你和老鹏什么关系我不清楚,但是我和老鹏已经没有关系了」小可淡淡的笑着。

「没关系?你们……分了?」我怀疑我理解错了。

「喔,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我去美国读书的时候就分了」小可很顽皮的朝我眨眨眼睛。

分了?我应该高兴才对,此刻我却一点也不开心。

因为从六年前开始,我已经失去了她,既然早已经不属于我了,那么她现在和谁在一起,已经不是我所关心的了。

短暂的分令我有点尴尬,掩饰的掏根烟,却发现烟在外套的口袋里。

「想抽烟?」小可一见我的情,马上就明白了我所要找什么,从外套的口袋里把我的烟和火机递了过来。

我接过,道了声谢后,点起根烟,把目光飘向了大厅,透过茫茫的雨幕,我彷佛又看到了那场比赛,那个女孩。

「看什么看得那么入?比我还好看吗?」性感的沙哑再次在身边响起。

之所以会觉得像吃了春药般的亢奋,是因为我想她想了许多年了。

现在见到她骚骚的诱惑我,一下就把持不住了。

但是当最初的萌动欲望淡化后,一切重归平静。

我有点后悔回来,更后悔来到这个圣地。

六年来所期待的幻影彻底的破火了,眼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女人。

尽管她比我现象中还要漂亮,却再也找不回当初的那种感觉了。

爱一个人有多深,恨一个人也就有多深。

我开始恨她!恨她的轻浮!「哎,跟你说话呢?」一根手指头戳在了腰间:「怎么了?你生气了?」这雨看来一时半会是停不住了,我心底叹了口气,平淡的道:「没,好好的生什么气啊,说说你在美国读书的情况吧」「你想听吗?」小可的声音很有磁性,当她故意发嗲的时候,这种声音将更具有诱惑力,简单的四个字就牢牢的牵住我的听觉经。

我点了点头,有点无奈的靠在了墙上,眼睛依旧盯着大厅之外的那片雨幕。

小可开始述说了,在她刻意的语调下,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腐烂文化的崇拜者形象在我脑海里形成。

不知道她有没有注意到,随着她的述说,我已经连续的抽了五根烟。

她如数家珍般的娓娓道出她在美国交了二十个男朋友后,我差点没把头往墙上撞。

最夸张的是,她现在的男朋友是她的导师,一个叫做威廉的六十多岁老头子。

「你呢?这几年过得怎么样?」小可意犹末尽的问道。

「没你那么多姿多彩,一会意大利,一会日本的满世界跑,我只是徘徊在温饱线上的边缘生物罢了」对于心中的不满,我只能通过嘲讽来发泄。

「你在讥笑我吗?」小可的声音听不出有一丝的恼意。

「不敢,没有那意思!」我点起第六根烟,抽了起来。

「你在撒谎!」小可不急不慢地道出四个字。

这彻底的激怒了我,狠狠的扔掉手中的烟,我转过身去,盯着那双明亮的眸子冷冷的道:「我就是在讥笑你,怎样?我笑你无耻!下贱!」都一把年纪了,我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冲动。

不过我没有后悔,说出心中抑郁的愤怒后,感觉好受多了。

小可没有愤怒,甚至还笑了,绕有意思的打量着我,像看动物园里的动物一般:「你在吃醋!?」「吃醋又怎样?关你什么事?还有,你别老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装什么你?」她的淡然让我再次不受控制的爆发了。

(苹果手机使用Sfr自带浏览器,安卓手机使用chro谷歌浏览器)「对不起,我不该装的」小可笑盈盈的望着我,很无辜的耸耸肩膀,哪里有半分道歉的意思。

「如果是为了以前的事情,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现在,你是你,我是我,没有什么对不起的。

话不投机半句多,一拍两散得了」我气疯了,话一出口,已经不记得我说过什么了。

小可色间的笑意突然消失了,气氛变得沉默起来。

除了我的喘气声和心脏剧烈的搏动外,我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我爱你,就像六年前一样,我等了你六年。

今天在这里见到你我很开心,我知道你还在乎我,不然你也不会生气。

可是为什么你要逃避?你难道不明白我是故意气你的吗?以前你很会哄人的,为什么你不哄我?」小可说着,语调渐渐变得哽咽,我看着她在我面前流泪。

男人都有那么点变态的自豪感,特别是在女人为自己流泪的时候,那种主宰的感觉会更强烈。

听到她说出那样的话来,我莫名的兴奋和感动,甚至想不顾一切的抱着她好好抚慰一番,不过我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即使她和老鹏分手了,她也曾经是老鹏的女人,我不想让老鹏难堪。

思想激烈的挣扎了一番,我无奈的叹了口气道:「这么多年了,大家还不是一样的过来了吗?我回来,就没打算再逃避了,我只希望我们可以像以前一样的做朋友」「朋友?」小可默默的念了一遍,突然问道:「月哥,这些年来,我有一个最大的遗憾,你知道是什么吗?」小可说着向我倚了过来,在逼人的美丽面前,我心虚的往后移了一点。

「是什么?」我本能的问道,其实我隐约感觉到了一点东西。

小可没有回答,她笑了,笑得很凄美。

她脱下了我的外套,那副令人血脉喷张的肌体,让我第一时间转过身去。

「你的虚伪让我太失望了!」空气彷佛凝结一般,我呆住了,我虚伪吗?也许太刻意的尊重对方就是虚伪了!直愣愣的看着那道曼妙的身影消失在雨幕中。

小可临走前的话语像根针一样的刺破了我伪装起来的一个气泡。

我可以漠然,但是我不可否认我还是牵挂着她,如果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想念同一个人,我不知道那算不算爱。

等我终于鼓起勇气,冲进雨幕的时候,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六年了,人生有多少个六年!冰冷的雨水冲掉了最后的犹豫。

我暗暗地决定,我要在彼此的生命中留下一个难忘的回忆,填补上那份空白!不应该存在空白!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我找到了老鹏,他混得不错,家里的底子厚,现在已经是一个摩托车行的老板。

手里的票子也多,还有个卖相不错的女朋友。

两个人甫一接触都很兴奋,毕竟有六年没见了。

他很热情,好茶好水的招待着我,虽然长时间没有打交道了,但是那一份默契还在,这让我感慨不已。

当年志同道合的兄弟情谊,却因为一个女人而疏远了。

这六年来,我一直刻意的回避着老鹏。

他也知道原因,两个人都很大男子主义,闲聊着,就聊到了女人身上。

彼此曾经是一起打过炮的炮友,这方面聊起来更有久违的感情在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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