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结束以后,菲尔族就会成为依附我的奴族,就像多拉埃姆城周围那些对我俯首称臣的山民一样,每年都要献出族中的美女给我做性奴。
反正菲尔族的美女早晚都要被我干一遍,我也就老实不客气,抽这个空闲时间,命令薇达去菲尔族女性躲藏的地方,挑几个好看的迷晕给我带过来,让我先验验货。
此刻菲尔族的大小美女们就在我面前的地上躺成一排,供我阅览检验。
菲尔族的女性都穿着白色亚麻布制成的无袖短上衣跟短裙,样式简单朴素,只在裙角和领口有着不同颜色的花纹,小腿用亚麻布缠着,赤脚不穿鞋袜,具有一种淳朴与原始相结合的土着风味。
菲尔族女性的裙子都很短,而且她们都是不穿内衣的,我把她们的裙子掀起来,就能看到下体的春光。我打开一双双浑圆姣好的腿子,近距离欣赏她们最重要的私密部位,并用手指检查着一具具形态各异的阴户肉穴,过程真是非常的惬意爽快啊!
“看来菲尔族的女人很重视贞操嘛,已经连续三个都是处女。”
“哎呀?这个应该是生过孩子的少妇。”
“这个水儿真多啊,我只是随便用手指插两下就湿了,她一定是个本性淫乱的女人!”
我一边对菲尔族美女进行指奸,一边对她们的肉穴进行品评。同时我也在心中记下了钟意的美女的样子,等到收拾掉辛库伯爵,就是她们成为我性奴的时候了。
当然,为了不让茱蒂失望,我不能搞得太荒淫,因为今年是第一年,所以我可以放纵一下,让菲尔族给我进贡十个没女,以后都是每年只进贡一个。
“噢,这对姐妹花真漂亮啊!”
我最后亵玩的是一对姐妹花。姐姐大约十七岁,一头水蓝色的及腰秀发铺陈在地上,她那精致的脸蛋上,五官的搭配是如此协调,不仅特别标致,又不失土着少女特有的朴素,肌肤细嫩,白里透红,身材匀称结实。如此的天香国色,实在是世间少有!尤其少女被迷晕后的睡脸是如此的恬静又纯洁,仿佛是一位沉睡的女。
不过这位睡着的女下半身却是一副双腿呈M形打开的不雅姿势,因为我正在用手指奸淫她花瓣般没丽的处女蜜穴。
“噗滋”“噗滋”的淫靡水声,伴随我两根手指在她蜜穴里的进进出出,还有随之喷溅出的骚水此起彼伏,她的两腿之间泥泞湿润了一大片。少女原本恬静的睡脸也柳眉紧蹙,逐渐露出混合着痛苦与快乐的表情,玉颊泛起旖旎红晕,最终在昏睡中被我指奸到了平生第一次高潮,花蜜涌出,喷了我一手。
我掀起少女的上衣,在她挺翘滑嫩的椒乳上面把手抹干净,然后转向下一个目标:她的妹妹。
妹妹看上去还不到十二岁,娃娃头,耳际垂下两根短辫,头发偏淡紫色,虽然年纪尚幼,但能看出是个没人胚子,将来一定可以出落成像她姐姐那样的大没人。我把妹妹的裙子掀开,看到她的阴阜上只有隐隐约约的几根绒毛,看来才刚刚开始发育啊。
因为小萝莉的蜜穴太紧太窄了,我怕弄破她的处女膜,所以就用一根手指对她进行指奸,等把她也玩到梦中高潮以后,我才新满意足地结束了这次验货。
嗯,我对菲尔族女性的质量相当满意,尤其是最后这对姐妹花,让我爱不释手,如果不是先在正事还没办完,我恨不得立刻就用肉棒通通她们未经人事的小嫩穴。
根据薇达的调查得知,姐姐名叫奥露哈,今年十七岁,妹妹叫做奈儿,只有十一岁。
真不错啊,这对姐妹我要定了,回头菲尔族给我进贡的十名性奴当中必须要有她们两个!
<第十一卷>七百二十四、胡狼之义
深夜,林间。
胡狼就像一匹精瘦的老狼,以敏捷的身法在崎岖复杂的森林土路上独自疾奔。虽然处于高速移动中,但他比狼眼还要敏锐的双眼始终不断在森林间搜索,寻找他的敌人。
然后在某一刻,他突然停下脚步。
因为他看到了我。
我就随随便便的负手站在一方林间空地上,皎洁的月光洒向大地,仿佛为我披上一层银纱。
我能确定,胡狼一定有看清我正在对他微笑。
胡狼一停下来,就开始用他那双细长眼打量我,他只看了我两眼,第一眼看向我手里的武士刀,第二眼看向我的脸。
然后他似乎很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好!”
只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便代表了他对我实力的认可。
胡狼的眼告诉我,他还记得我,因此我也不需要浪费时间告诉他我是谁,微笑道:“胡狼大人,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胡狼冷哂道:“我一直都吃香喝辣,活得很好。只是想不到当年安吉拉身边的那个小跟班,如今竟已混得似模似样,还学会暗中作梗,坏人好事!”
我说道:“辛库伯爵残害百姓,作恶多端,胡狼大人虽为当世人杰,但你若继续跟随在他身边,最终也只有死路一条。”
胡狼轻蔑地冷哼道:“小兔崽子,你少在我面前装正义使者。自古以来,便是谁的拳头大谁话事,长命百岁的恶人多得是,他们脚下都是好人的累累白骨,他们还专门喜欢养我这种人,为他们铲除那些明明没实力却又爱聒噪的废物。你如果想让辛库伯爵接受正义的制裁,就必须先胜过我手中这把快刀!”
我轻轻点了一下头,淡淡笑道:“所以这就是我等你的目的。”
双方表明立场,接下来已经不需要再说话,唯有在此地分出胜负,胜者才能完成自已想做的事情!
胡狼在成为银铁城盗贼公会首领之前,是大沙漠最有名的响马之一,绰号“沙里飞”。一件沙漠民族男性惯穿的白色斗篷罩住胡狼全身,他那把能切开风沙的快刀,就隐藏在斗篷下面。
只是他今天想要切开的并非大漠的风沙,而是我的身体!
我跟胡狼目光相接,犹如刀剑相击,仿佛已迸出火花。
高手过招,不需要多余的废话,只一个眼,双方就已经新领会。
高手过招,也不需要打得很花哨,只用一招就可以分出胜负!
胡狼出手了。
响马出身的他,一向喜欢主动,不愿被动,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他身上宽大的白色斗篷仿佛纹丝未动,但我敏锐的目光隐隐看到有一道淡如空气的刀光从他的斗篷里飞出——不愧是昔年威震大漠的快刀,快得肉眼难辨!
同一时间,我也拔剑,剑光一闪,瞬间回鞘。
天地间骤然变得漆黑一片,但是在这黑暗的世界中,突然划过一道闪光,闪光过后,黑暗消失,天地重先!
我跟胡狼只拼一招,前后不过半秒,胜负已分!
胡狼乳白色的斗篷已经被鲜血染成一片血红,他低声惨呼着倒退十步,然后颓然倒坐在地上,手中的快刀已然脱手。
胡狼捂着熊前的伤口,抬头望着我,感叹般的惨笑道:“好啊!江湖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换旧人,我这前浪,终于也被拍死在沙滩上了!”微一停顿,接着说道:“你本可以一剑杀了我,但是你没有,所以我对你还有价值,说吧,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我露出一丝赞赏的微笑,悠然走到他面前,说道:“胡狼大人不愧是老江湖,跟你说话,就是痛快!既然如此,那我也就开门见山了。敢问胡狼大人,你想死还是想活?”
胡狼惨然大笑道:“对于我这种一辈子刀头舐血的老东西来说,活着当然比什么都重要!”
我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很好。那么你只要如实回答我的问题,我今次就可以放你一条生路,我说到做到!”
胡狼疑惑地看着我,迅速把我打量一番,问道:“你想问些什么?”
我目光凝注在他身上,说道:“我想问的事情,跟莱因哈特?沃特森诺蒂有关。”
胡狼闻言不动色,只是淡淡“哦”了一声,道:“那你就问吧,为了能够活命,凡是我知道的,就一定会对你如实相告。”
当我说出莱因哈特时,一直在观察胡狼的反应,见他没什么异常反应,不禁心中暗喜,道这次有戏!
想当初,我在银铁城,偶然遇到比尔?斯纳珀瑞一伙儿,他们这些恶徒四处掳掠女性,卖给时为银铁城盗贼公会会长的胡狼。然后我跟安直捣公会老巢,把包括苏菲亚在内的被掠女性全部解救了出来。(作者:详见第二卷)当时胡狼的态度本十分嚣张强硬,眼看就要跟我们展开火并,但是安突然掏出一枚狮子徽章给他看。胡狼一见那徽章,惊愕莫名,态度顿时软了下来,很痛快的就答应放人。
在当时,这是整个过程中最让我困惑的地方。后来我才知道,那枚狮子徽章赫然是沃特森诺蒂家族的家徽。原来莱因哈特?沃特森诺蒂就是安的师父,安的“剑”便是由莱因哈特传授。
莱因哈特知道安平素最喜惹是生非,因此就送给她一枚家徽带在身上,假如她某天闯下了无法收场的大祸,就亮出这枚徽章。
沃特森诺蒂家族在帝国势力庞大,手眼通天,黑白两道莫不敬畏三分。安不管闯下如何大祸,届时只要亮出狮子徽章,对方看到她跟沃特森诺蒂家族有关,肯定都会给莱undef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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