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无梦襄王
字数:4351
2020/02/09
第一章 冰镇 啤酒洗屁眼
一九九五年 夏天,芸薹市,一间老旧的平房内。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童瞳、黑子、 小白、这三个半大小子把头挤在一起扒在一张破旧的木门上,
屏息凝气地透过一条门上的裂缝朝里面 窥视着。
门的另一面,童铮躺在一张简陋的木板床上嫌恶地看着坐在床沿上一脸浓妆
的媚姐。
「我这么跟你说吧,我的鸡巴只操处女。」童铮一把掀起盖在身上的毛巾被,
握着因为憋尿而勃起的鸡巴,用力抖了抖,对媚姐说:「回避一下吧,爷想撒泡
尿。」
「爷们儿,你尿你的呗,咋,姐给你端着盆伺候着?」媚姐一脸媚笑,贪婪
的看着这个男人一身健美匀称的肌肉,简直爱煞了,那根一柱擎天的鸡巴,让她
差点吞口水了。
童铮懒得搭理这个纠缠了他快仨月的女人,起身下床,光着脚走到墙根儿,
将痰盂的盖子用脚趾夹起来扔到一边儿,扳低翘着头的鸡巴对准了,也不背着媚
姐,旁若无人的开始畅快淋漓。
由于鸡巴太硬,还有有些旁逸斜出,尿到痰盂外面。媚姐眼明手快,赶紧凑
过去端起痰盂去接:「真爷们儿,尿个尿都这么帅。怪不得叫你白马将,原来你
胯下真有一条白龙马啊。真漂亮,哟,上火了,看这黄的,一会儿吃点姐给你带
的水果。」
童铮抖了抖鸡巴,顺手拧开墙上的吊扇按钮,又把自己摔到床上,拉过毛巾
被盖住身体,点了根烟,抽了一口,也不看媚姐,对着天花板说:「你走吧,别
让我烦你,要不是看老闪的面子,我早轰你了。」
「卡茨」一声,媚姐从脚边的袋子里掏出一听易拉罐 啤酒打开送到童铮嘴边:
「来,乖,冰的,姐就这么招你嫌弃?姐对你这么好,你一点脸都不给?」
童铮本来想推开眼前的 啤酒,忍了忍,伸手接过来喝了一口,用手肘推开媚
姐贴过来的脸:「闪姐,你饶了我吧,咱俩不可能的,你们家大业大的,我穷命
一条的,配不上。」
媚姐有点生气伸手夺过童铮手上的 啤酒,仰头灌了一口,然后放在床头柜上,
一把抓住童铮手说:「别说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不就是嫌弃姐不是原装的吗?是
不是?你明说!」
童铮抽回手,冷冷地说:「是,就是,怎么了?」
媚姐不恼反笑,又抓住童铮的手按在自己的红嘴唇上:「这儿」然后又抓着
那只手挪到她暴露在v字领 之外的深深的乳沟上:「这儿」,然后她跪趴在床上,
把被牛仔裤紧紧包裹着的一个丰硕屁股高高翘起,又抓着那只手移动到屁股沟的
正中间:「还有这儿。」
媚姐把红唇凑向童铮耳朵腻声说:「姑奶奶我发誓,这三个地方都是处的,
你要当了我爷们儿,这三个地方以后就属于你 一个人的。」
门外扒门缝儿的三个小子同时抽回脑袋互相交换了一个诧异的眼神儿, 小白
用手摸了摸屁股,黑子则指了指胸口,都给童瞳做出一个疑惑询问的眼神。
童瞳白皙英俊,黑子黝黑粗犷, 小白白净秀气,这三个刚初中毕业的小子,
都是一副好身材加好模样。不过此刻都是一脸茫然,对媚姐的三个「这儿」,不
够了解。童瞳朝两人耸耸肩摊了摊手,又做出一个禁声的手指,朝门缝指了指,
三双求知若渴的眼睛又贴在了门缝上。
「真的?」童铮的嘴角泛起讥诮和不信。
媚姐拍着胸口说:「姑奶奶我发誓!老娘这三个地方从来没挨着过男人的鸡
巴!」
那年在芸薹这个中原小城的混混儿圈里最大的新闻就是,老闪的妹妹的小姑
奶奶媚姐要倒追白马将铮哥。这个消息火爆到什么程度?芸薹的夜市儿一条街,
到了晚上十桌最少有六七桌是在讨论这个话题。有好事儿的还开出盘口,赌老闪
的妹妹到底能不能让铮哥拜倒她的石榴裙下。
为什么如此火爆,因为有关于这条消息的三个人在芸薹,特别是在年轻人中
间,都非常有名。老闪,全名闪正阳,称霸芸薹地下世界十几年,是当之无愧的
大哥,此獠身上具备了一切当社会大哥的特点,为人仗义豪爽,做事阴险狠辣,
在这个城市很 多人不知道市长叫什么,却什么不知道老闪是谁。
老闪唯一的妹妹,闪月亮,因为长的特别像香港三级片明星叶子楣,所以得
了一个跟她原名没有任何关系的外号,人称「媚姐」。当然这个外号只是背地里
的,当着这位盘靓奶大的黑社会老大亲妹妹的面儿,都会尊称一声「小姑奶奶」。
这位姑奶奶艳名远播,让所有的道儿上混的都垂涎三尺,梦寐以求。
可这位「胸怀大志,奶大无边」的小姑奶奶眼高于顶,小混混们一个都看不
上,只找圈外的。其中有三段风流事儿为大众津津乐道,她先是相中了一位芸薹
大学的年轻讲师,非逼着对方退婚跟她在一起,而且要当着她的面扇未婚妻两个
耳光,否则就找人轮奸人家的未婚妻。最可笑的这位可怜的大学讲师只让小姑奶
奶用了一个来月就因为「中看不中用」而抛弃,最后变成了神经病。同样 命运的
还有一位医生和银行的,最后都以隐姓埋名离开芸薹而收场。
白马将铮哥,也就是童铮,并不是混子,高中毕业以后在机修厂当过一段儿
学徒,修理锻造的本事儿不知道掌握的怎么样,却给自己锻造了一件神兵利器—
—一把一米二长的短枪。短枪可以拆卸为四截,矛柄可一分为三,矛斗随时拧下。
可为矛,为棍,为双截棍,为匕首。童铮将这把短枪视为珍宝,一般不轻易示人,
连他的亲弟弟想玩也不让。
后来童铮在商业街开了一家门脸儿不大的男装店。因为人长的特别帅,他穿
什么街面儿就流行什么,从开店那天起就生意火爆。但是让童铮声名大噪的并非
因为他的长相,而是他三个月前 一个人用那把没装枪头的短枪,打翻了十个来收
保护费的混混,几乎把一个刚刚崛起以打架不要命而出名的小流氓团伙连窝端掉。
此战童铮付出的代价就是身中十几刀,其中一刀险些毁容,在额头上留下了一道
永久的疤痕。不过有了这道疤痕反而让这个英挺的男人更具男人味。童铮拆纱布
时候曾经当着众人开玩笑说:「如果给我一匹白马,凭我手中银枪,一定不会受
伤分毫。」此后童铮人称白马将铮哥,再无人敢惹。
媚姐追童铮可谓不惜血本,第一天她到铮哥的小服装店不讲价买完了所有的
上衣,然后请童铮吃饭,童铮没有答应。第二天媚姐到店里买完了所有的裤子,
然后请童铮吃饭,童铮还是没有答应。第三天她到店里买完了所有的鞋子,童铮
依然没跟她吃饭,只是问她到底什么意思。
媚姐回答的很直接,抬手摸了摸铮哥额头的刀疤说:「姑奶奶我喜欢你,我
要你做我的爷们儿!」
童铮回答的更直接:「我不喜欢你,你就死了这条心。」
媚姐说:「一个晚上,姑奶奶让你从此不想别的女人。」
童铮的答复是:「买衣服我欢迎,其它的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