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炮兵团发射第一发炮弹开始,到歼灭所有日军,整个过程也就两个多小时不到三个小时。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看的史迪威整个人都蒙了。
好快的速度啊。
战斗结束后,史迪威和王雷一起,去查看了一下战场情况。
从日军的尸体来判断,这股日军的兵力,大概在四千人到五千人之间。
一个联队多一点的兵力。
这个王雷的分析,基本一致。
看着满地日军的尸体,不仅是史迪威,整个米国部队,看王雷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一种发自内心的狂热的崇拜。
明明几个小时之前,他们十万部队还岌岌可危,随时有可能被日军给干掉。
而王雷,仅仅使用了一个炮兵团一个步兵团,外加一个坦克营,就歼灭了来势汹汹的日军。
使得巴丹半岛,成为了日军的墓地。
这太强悍了。
史迪威打心眼里佩服王雷。
这就是强者的世界吗?
王雷随便指挥一下,就让他们米国的十万士兵,转危为安。
而在这之前,指挥官烟斗麦克,甚至把部队扔下,自己都跑了。
是日军太弱了吗?
根本就不是。
日军的战斗力,绝对很强。
不然的话,烟斗麦克也不会被打的和屎一样。
连带着十万部队都差点死在这里。
而王雷一来,几个小时就干掉了日军的四千多人。
这份指挥能力,绝对不是盖的。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本来史迪威觉得,自己的指挥能力还是挺好的。
但是刚才看到了王雷的指挥,史迪威才发现,自己根本就不行。
人家王雷仅仅通过几个指挥官的描述,就能精准的分析出日军的进攻兵力和日军的进军方向。
他史迪威能吗?
史迪威想了想。
不能。
虽然史迪威是参谋团的副团长,但是几个小时之前,他对局势也是两眼一抹黑。
别说指挥部队和日军作战了,他连日军有多少人都不知道。
现在王雷干净利索的干掉了日军四千多人,让史迪威心里大为震撼。
他突然觉得,把这支十万人的部队,交给王雷指挥,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现在的史迪威,是米国的少将,参加过不少战斗。
就指挥能力来说,在米国部队里面,属于中等偏上的。
起码比烟斗麦克要高出好几个层次。
不然的话,他也当不理这个参谋团副团长,
但是现在,史迪威觉得,为了菲佣群岛米国部队能够战胜日军,把指挥权交给王雷,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毕竟王史迪威,对日军根本就不了解啊。
史迪威立刻召开了师以上将领会议,宣布了自己的决定。
听的王雷都蒙了。
啥玩意儿?
王雷还以为史迪威在开玩笑。
我指挥你们米军?
这特么根本就说不过去好吗?
这可是十万部队,又不是刚才那两个团,史迪威,你可是参谋团的副团长,你的这个决定,草率了点吧?
史迪威点点头:“王雷,作为参谋团副团长,我的这个决定是非常正式的。
为了我们米军能够打败小日本儿,请你接过这支部队的指挥权。
王雷,你不是一直想回国吗?
那你就更应该指挥部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