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败了日军,你就能离开这里了。
而且,作为回报,我会说服内斯特,再给你们提供一批武器。“
这……
王雷想了想,史迪威说的,还真没错。
至于提供武器嘛,王雷对史迪威说道:“史迪威将军,提供武器的事,我无比的赞同,但是我的要求是,把这批武器,提供给新四军。
只要你能做到,我保证在两个月之内,干掉这里的日军。“
新四军?
史迪威愣了一下,有点不明白王雷的意思。
新四军,那是八路军的部队。
王雷的身份,可是军统的人,不是应该和八路军势不两立吗?
史迪威很想问问王雷这么做的原因。
王雷看了史迪威,直接就说了出来:“史迪威,我们国内的情况,相信你是有所了解的。
在我看来,不管是国军,还是八路军,那都是抗击日军的部队。
在这一点上,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八路军的武器装备,太差了。
而新四军,装备就更差。
因为装备不足,和日军作战的时候,很多战士只能拿着大刀片子和日军打仗。
伤亡太大了。
如果能有更好的装备,纳新四军的战斗力,就能提升好几个层次。
这对打击日军,是非常有作用的。
我的愿望,就是彻底的把日军从我们国家赶出去。
这么说,你明白了?“
史迪威点点头,似懂非懂。
在史迪威看来,把武器装备交给谁,他无所谓。
反正这是王雷国家自己的事情。
他史迪威,是米国的指挥官,他有自己的心得,那就是远离政治。
对于史迪威来说,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击败进攻菲佣群岛的日军。
这是他的头等大事。
菲佣群岛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
又是丰富的石油、橡胶遍地。
如果被日军占领,那对他们米国来说,打击是巨大的。
不仅是经济上,政治上的打击也会非常致命。
世界上最强大的米国,居然被岛国给打败了,着说出去太丢人了。
史迪威确信,在今后一段时间,他们米国的最大敌人,就是岛国。
和岛国的战争,这才刚刚开始。
没有几年时间,恐怕很难结束。
而他作为米国部队的指挥官之一,在今后和日军交手的次数,肯定会非常多。
现在他跟在王雷后面,可以近距离的学习王雷的指挥艺术。
同时也最大程度的了解日军的作战特点。
这对史迪威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这次之所以把史迪威派过来,就是因为在米国人眼里,史迪威是一个东方通。
那么对岛国,应该很了解。
而来之前,史迪威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
本来他以为只要自己接手了指挥权,分分钟就能把日军赶到海里去。
但是当他真的到了这里,才发现自己以前对岛国的了解,皮毛都不算。
他对日军,完全就是两眼一抹黑。
但是王雷不一样,能从最小的消息里,发现最大的日军动向。
这种能力,是建立在对日军绝对熟悉之上的。
这简直就是超能力。
史迪威很想从王雷这里,学到这种能力。
如果我史迪威能学到王雷十分之一的这种指挥能力和分析能力,我能把日军打出屎来。